这个社会这是这样!大家的言论目的就是为了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目的达到就好!中国本身就是一个缺乏法律意识的国度,理解万岁!
发帖人有权利要求论坛删除自己发布的帖子
看来删帖制服得修改了啊,其实我当时也觉得,这样直接删了太对不起市民朋友的感情了,他们的问题解决了,而这个帖子引起的社会责任还需要承担,至少双方应该就和解一事做一个声明和道歉。相互的道歉,对网民朋友的道歉。提议修缮论坛删帖制度。
枕哥来了 发表于 2016-6-14 19:13
这种不能删撒,他俩凭啥子把论坛这个平台当他们免费的角斗场,给场地费没得? 还有,利用了网友的一番热情, ...
当时也有这方面的疑虑,但按论坛发布的删帖规则,还是执行了。会修正一下规则。
可以公布个结果也算了了坛友心愿
这种私了的结果,潼南本身都这样,关系大于一切……
我同樓主的看和想法,但是我會摶續関主哦
实话,除非是违规帖,这样的帖删了不好。话题挑起来了,就好比丢个东西让人抢的感觉
利用完网友的热心达到自己的目的后一句谢谢都没得就把大家抛弃了。。。。
潼南太安鱼 发表于 2016-6-14 22:57
利用完网友的热心达到自己的目的后一句谢谢都没得就把大家抛弃了。。。。
对头。还是该发帖子声明下。这也是舆论监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