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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1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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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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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大学生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最近的调研分析显示:近两年,北京114名在校大学生被批捕。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梁彤介绍,在校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和案件数中,盗窃案43件,故意伤害案15件,寻衅滋事15件,抢劫5件,强奸2件,其他包括抢夺、妨害公务、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5件。
犯罪呈现3大特点
检察官对案件分析发现,在校大学生近两年的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1、侵财型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型案件共52件。其中,盗窃案所占比例较大,有43件,占侵财型案件的82.69%。
2、故意伤害案多由各种小纠纷诱发。这些小纠纷多是口角纠纷、债务纠纷、赔偿纠纷、交友纠纷等。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学生张文,在本校一学生宿舍内,因说话声音大,影响吴某打电话并发生口角,之后张文故意再次激怒吴某,二人互殴,张文用事先备好的剪刀扎伤吴某。
3、寻衅滋事案多因酒后失控造成。在校大学生所犯非侵财型的33件案件中,酒后犯案的就有16件。
大学生有5个不良心理
1、虚荣心理。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华君,先后三次窃取同学的现金,还有一次窃取了一部戴尔牌笔记本电脑。侦查人员问华君作案原因,他回答,“想弄点钱,图一时虚荣”。
2、攀比心理。如北京科技大学学生黄杰,盗窃同学笔记本电脑等物品价值9952元。之后,他用赃款买三星牌MP3一部等。据称,黄杰盗窃是为了与同学攀比买名牌货。
3、盲从心理。北京东方大学学生单海、吴冰、白林、赵伟,到海淀区一家拉面馆就餐,因服务员倒水慢发生争吵后,随意打砸店内门窗、桌椅等物品。当一学生被问为什么砸店时,他回答:“我也不知道。别人开始砸,我也就跟着砸了。”
4、报复心理。北京市达德研修学院自考学生宋程与杨凯,在网吧上网时因琐事与网管发生争执,之后宋、杨打电话纠集其舍友黄山、范兴、张力到网吧闹事,冲突中范兴持刀将拉架的人扎伤。
5、嫉妒心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付宁,6次盗窃同宿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他供述犯罪动机时说:“我平时学习挺努力的,但学习成绩或单科成绩总比不过他们,我心里不平衡,所以偷他们东西。看别人丢了东西很着急,很痛苦,我就会觉得很满足。”
大学生犯罪还有2大原因
学校教育管理原因:一些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以及学生管理方面,出现某种程度的不足甚至失职。
如某理工科大学在读博士孙华盗窃案。从案卷中反映,孙华于2002年及2005年曾有两次行窃的不良记录,由于情节较轻、学校力保,未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之后学校却未尽到切实教育的责任。2006年,孙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行窃,此次直接从别人的银行卡中盗取18000元,该校又以孙华在校学习表现良好,请求从宽取保,检察院这次未予采纳。
社会不良因素诱导:必须看到,社会上正滋生着各种不良的欲求,如强烈的物质占有欲、挥霍享受欲、权位欲、支配欲等,大学生如果没有得到适当有效的价值引导,就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影响。
(北京日报)
(本文中大学生姓名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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