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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放鞭炮要注意哦 我县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 | 2014-11-11 11:23 来源:潼南网 | | 本网讯 (记者 李云喜)日前,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县公安局《关于调整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请示》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批准实施。
禁放区域:1.大佛寺、尚昆旧居等文物保护单位;2.全县范围内的所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加油(气)站、天然气储备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全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大型商场、公园影剧院等人口密集场所;7.龙多山、颜家山等山林重点防火区;8.体育公园、滨江路及滨江湿地公园;9.豆芽湾社区居委会江石岭片区;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以上地区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1.梓潼街道李家祠社区、豆芽湾社区、纪念碑社区、碉楼坡社区、接龙桥社区、大桥村社区、岩湾社区、石碾村、哨楼村、高梯村、石盘村、胜利村(1、2、5、6、7社)、丰产村(2、8社)、卫星村(1、2、6、7、8社)、新生村(7、8社);2.桂林街道井田社区、东风社区、莲花社区、观音社区、铁钉村、高荷村(1、2、3、4、5、6社)。
“以上区域除每年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日的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重大节日和全县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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