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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5 09: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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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关于太安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太安镇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社保金的缴存说明:
个人参保费用均由本人在办理参保相关手续后,按参保时选定的缴费档次将参保金存在本人开户的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账户上,由相关机构扣除,社保所不涉及费用的扣除了,个人更不存在收取费用。
二、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过办理人员的了解,您的父亲在2013年已年满60周岁,本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享受待遇之前办理参保,是不能直接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您父亲在2014年来办理需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开始的年份(2009年)的最高档次(五档,每年900元)予以补参15年,共计13500元。不是你所说的最少要4000元才可以办理,也没有该档次。
三、您说的你家亲戚办理时没缴钱的情况,是属于2009年开始办理农村养老保险时,参保人员已年满60周岁,该情况下的参保人员是不需要缴纳参保金的,但同户籍的子女应参保,老年人本人也必须办理参保手续。
如有不满意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潼南县社保局参保科,联系电话:02344596016。
太安镇网络发言人
201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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