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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和交委联合下发通知,从2009年1月4日零时起到2月28日24时止,为境内春运期,其间跨区县道路客运票价可上浮20%。这一实行上浮价的春运期,比国家规定的春运期提前了7天,延长了9天,共计多出16天时间。(1月4日重庆晚报-重庆跨区县客运票价今起最高上浮20%)
春运客流集中,牵一发动全身。地方根据国家作出的规定,提前准备,提前进入春运期,意在让乘客走得了,走得好,这倒是值得提倡的。反之,借此机会层层加码,逼迫乘客多掏钱,这会侵犯民众的利益。重庆市将境内春运期提前7天,延长9天,都是建立在票价上浮20%的基础上,这对乘客来说则是帮了倒忙。
提前和延后春运期,前提是其间实行上浮价,客运单位涨价由此便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不仅可以在国家规定的40天春运期间实行上浮价,在地方增加的16天时间里也可以实行上浮价。在增加的16天时间里,一名乘客出行购票100元,就额外多花了20元。如果出行5天,就会多花100元。其间若有几万,几十万甚至有更多的乘客出行,都被迫接受这样的加价,其多花出的钱就会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地方政府部门发文早产和延产春运期,由于与票价上浮紧密挂钩,既增加了民众的经济负担,又侵害了民众的权益。人们不禁要问,政府部门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不什么不为乘客考虑,而只为客运单位多获利着想,难道这个中还藏还有什么天机?国家明明已经规定了春运期,地方为何还要加码,让民众额外增加经济负担?政府找不准自己的位置,用红头文件损害民众利益,只会激起民众的不满情绪,削弱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其实,春运实行上浮价本来就没有道理。春运期间,参与客运的人还是原来的人,车还是原来的车,服务水平还是原来的档次,并未有新的付出,那么凭什么要实行上浮价?春运期间客流量大增,这不已经是对客运部门春节服务的一种补偿吗?再说,今年油价降低、养路费取消,这还是票价要下调的理由呢。如果只因为是过年,票价就该上浮20%,这等于是在趁火打劫。公路客运实行春运上浮价格,还会对其他服务部门产生连带影响,为他们实行上浮价找到了口实,助长春节涨价风。因此,地方纵使可以出台规定提前进入春运,延后结束春运,但没有权利在延长期也实行上浮价,否则,民众有权讨个说法,讨回自己的损失。(张永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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