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609|回复: 9
收起左侧

[转帖]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10 0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各种对象参保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参保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办理)
1.参保条件:首次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职工未年满50周岁(干部岗位的女性未年满55周岁)的参保单位职工。
说明:从与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办理补缴手续,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
2.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漏投补缴)》或《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缴费基数维护)》;
(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或《职工档案》等能证明其劳动关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和职工漏投补缴
1.参保条件:因用人单位漏报参保人员或少报、瞒报职工缴费基数的漏投补缴。
2.提供资料:
(1)提供补缴时段《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
(3)劳动监察、审计稽核、行政复查、劳动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原因,应按照渝劳社办发〔2005〕158号规定办理补缴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补缴时间办理补缴手续。
(三)用人单位失业职工
1.参保条件:
具有我区户口,首次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的失业职工可补缴(符合条件之一)
(1)曾在我市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参保的失业职工,可从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次月起以个人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未参保企业(乡镇企业除外)的失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补缴其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企业漏投保失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补缴其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说明:失业职工补缴不得早于1993年3月;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失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本人《职工档案》
(4)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招工和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等有关资料
(5)企业性质及未参保证明、参保人工资花名册(条件2)
(6)企业破产、解体、关闭的有关证明材料(条件3)
(7)对原始资料遗失的,本人申请说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属实,可申请补缴。工龄认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条件1和条件3)
(四)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1.参保条件:具有本区户口,首次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可补缴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说明:补缴不得早于1993年3月。对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2006年10月1日前已经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个人身份补缴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006年10月1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以单位形式补缴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和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的可参照下列凭证: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找人才上千才网 www.cqtn.net)“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
(五)有缴费年限的人员
1.参保条件:具有本区户口,有实际缴费记录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或其他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记录的资料
(六)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1.参保条件:具有我区户口,首次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如退伍军人、知青等)。
说明:从其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完的次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知青户口迁移有关手续,退役军人档案或退伍证等);
(七)劳动合同制工人
1.参保条件:临时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期间,被本企业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
说明:可补缴其1986年10月至1993年2月期间符合补缴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渝劳社办发〔2006〕20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条件)。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原始单位用工档案(招工文件、转正定级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八)个体工商户雇主
1.参保条件:首次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区或具有我区户口在市外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配偶。
说明:可从最早从事个体经营之月起补缴,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对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雇主,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补缴时段内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配偶参保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有权机关的夫妻关系证明
(九)个体工商户雇工
1.参保条件:具有我市户口,首次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雇工。
说明:可从与雇主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补缴,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对首次参保时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雇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早于1996年1月。
2.提供资料:
(1)雇主和雇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雇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雇主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开业登记表、换照登记表等档案资料复印件(由工商局、所签字盖章)
(5)与雇主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有关资料
(十)离开我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人员
1.参保条件:具有我区户籍,首次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因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除名、开除或被判刑等各种原因离开本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说明: 1993年3月1日及其以后缴费年限须达到15年及其以上才能补缴1993年2月28日及以前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原用人单位为城镇企业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仅限于1993年2月28日及以前自动离职或被除名的人员。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招工手续(含安置、派遣、介绍)、转正定级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资料,若期间有调动则还需调动资料
(4)自动离职、除名、开除或判刑等相关资料
(十一)灵活就业人员
1.参保条件:首次参保时年满16周岁,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具有我区户口或市外户籍但在我区居住的人员。
说明:可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提供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3)暂住证(市外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以申报参保缴费时执行的重庆市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补缴。
单位职工按其个人月工资确定缴费指数,核算其缴费金额。
个人参保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1993年3月—2006年12月:60%—100% 5个档次
2007年1月—12月:       70%—100% 4个档次
2008年1月—12月:       80%—100% 3个档次
2009年1月至今:          60%—100% 5个档次
三、养老待遇领取
同时具备:1、男年满60周岁。从事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女性个人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5周岁。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
如有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符合病退休的人员申请病退休。
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独生子女父母,按退休时养老待遇为基础,从批准退休之月或申报独生子女待遇当月起增发3%养老待遇。
同时,领取待遇人员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待遇、之后的养老待遇调整政策和死亡丧葬待遇。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局在职业务科申报办理参保,退休管理科申报办理退休
2.初审退休资料后,社保局报人社局审批(个人不得传递档案)
3.社保局按人社局审批意见办理退休

     
发表于 2015-8-10 10: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好复杂,读不懂,来个简单直观易懂的: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10 11: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温州
:(:(:(我们以前在丝厂上班的,不知道有没有买社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10 11: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每个月能领多少:lovelines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8-10 21: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lol:lol:lol:lol:lol: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10 22: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curs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12 18: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楼主能给我解疑吗?我以前在一所公立小学所属的幼儿园代课,没买保险的,现在能回去找他们补缴保险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12 18: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楼主能给我解疑吗?我以前在一所公立小学所属的幼儿园代课,没买保险的,现在能回去找他们补缴保险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13 13: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同楼上,我以前也代课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15 18:40: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我妈妈以前也在农村公立学校教幼儿园,教了20多年,后来队上的学校没办了,喊她去乡小学教书,但是得学习、考试,然后成为正式的,当初想到年龄大了,就没去考了。现在有10年左右没教了,像她这种情况,能补买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