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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大家都在讨论一个热门话题,如果给结婚证设一个7年的有效期好不好呢?据一些转述的媒体说,是有一名专家提出了这个论点,而且还从解决单身问题、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女性经济独立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我们当然不会傻到去相信结婚证真能有“有效期”,因为那无论从伦理、社会稳定、子女抚养方面都是说不通的。但是就这么个哗众取宠的言论,却能在网上的讨论里,拉来很多的赞成票,有些还是知名人士高调赞赏,还有90后们在那里嘟囔,7年太久了,能不能把有效期再缩短一点? 我想,之所以会有那么多人赞成,势必是这种提法多少还是有些意义的。 首先,既然说的是“结婚证”,那这张证代表的是什么呢?它代表的其实是一种基于法律的,对两个人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一种约束和调适。可是啊,一纸婚书能管的就这么多,恰恰对最核心的、最影响着幸福感的情感关系无能为力。这才有所谓专家抛出“有效期”言论。 我想与各位探讨三个我的感受。 第一,结婚证代表的婚姻关系,它只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一劳永逸的定心丸、或万劫不复的大监狱。所以安全感本不建立在“结婚证”上,而是建立在对于情感关系的继续的、长期的、互动地投入和维护上;约束感也不必建立在“结婚证”上,而是建立在对一份滋养内心、于己有益的关系的不愿失去和因此不愿破坏上。 因此真正的安全感是一种“动态平衡”,也就是接受危机存在下的辩证的安全感。反之,你的“安全感”才是真的不安全。所谓有效期言论,如果有那么点意义,就是给了婚姻“向死而生”、“生于忧患”才有的生命力。别让“安全感”杀了你本来可以有的安全。 第二,既然是一种契约关系,那婚姻里,谁都不是谁的“私有财产”。丈夫不是妻子的、妻子不是丈夫的、孩子也不是妈妈或爸爸的。请一定要明白,你的他/她,是“别人”、“别人”、“别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哈)。 既然是“别人”了,那夫妻基于契约的合作里,就应该有商量、有体量、有原谅、有理解、有化解、有让步,不存在你就应该把生命里的所有都给对方、或对方什么都该归你管,也不存在对方有多么对不起你或罪该万死。一旦回撤到这里看待婚姻,人人都会从“欠多还少”的状态走到“欠少还多”,还会感慨老天待自己如此好,一个契约合作人,居然还能与自己有爱情、有默契、有彼此欣赏,那婚姻该多有意思呀。 一样的,对于孩子,我很赞成一种说法,就是可以把他看成是“在这个家里暂住十几、二十几年的‘别人’”。我看过很多家庭,为了孩子的(尤其是二胎)该姓谁的姓、跟爷爷奶奶更亲还是跟外公外婆更亲等等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很多家长爱让孩子排序,最爱谁、其次谁、第三谁,或者问孩子“爸爸好还是妈妈好”?这种游戏可以从小玩到大。其实这背后,就是某种“归属权”的争夺,把孩子看成“私有财产”而不是一个人格独立的“别人”。有的父母简直可以一辈子乐此不疲较劲下去。 第三,我们会发现身边很多人都有一摸一样的毛病,就是对外人态度美好,对家人脾气不好。发脾气的那个人会觉得,啊呀,就是因为对着家人,我才不用装、才可以放松啊,可是这时问题就来了。 关键的关键是:在所有的家人里,只有婚姻双方是基于契约、基于情感而不是基于血缘的,这不是重点;血缘是不可修改的、婚姻却是可以修改的,只是麻烦点,但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可修改”这事,就带来了一个巨大的弊端——比较。 你看,如果老爸老妈或孩子让你不满意了,你不会气着想,我是“戳瞎了眼”才选你当我老爸,我不要你了,我要去换个爸爸,然后去想,隔壁小张或对门小王的爸爸好,我要去认他当爸爸。我们的父子、亲子关系吵不坏,是因为我们不会这样想,但婚姻关系里很多人犯过这毛病。 好,那既然婚姻卡在这里,有人用了“进一步”的办法,就是让婚姻被血缘绑架,做法就是靠生一个小孩来让配偶稳定下来,但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有一定效果,但似乎效果不佳,因为“生孩子”这个药方,对绑住经济关系格外见长,对绑住契约关系有一定作用,但对绑住情感关系药效欠佳。于是就有人用了“退一步”的办法,干脆来个结婚证有效期,直接作用于在情感上,让人明白“付出”与“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