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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0号),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被纳入城乡规划的专项规划,将为全市法定城乡规划提供基础,同时为河道保护、利用和管理提供法定依据。为此,我局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的通知》(渝水河〔2015〕7号)要求委托重庆元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潼南城市规划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我局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水办河〔2015〕9号)报批程序,开展了专家评审(特邀市级专家和区县相关单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现就《规划》主要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4-6日。
; K* {4 N, x4 ?& i" v/ I p! v 一、规划目标 _; @" t" H- E
通过河道保护规划,提出河道岸线资源空间管控原则,用以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规划用地布局和管控岸线空间资源;通过河道管理控制线和功能区规划,提出河道治理工程和其他涉河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用以指导河道建设管理工作。
' q' s2 Z; i; u/ D" E 二、规划范围
% A6 P" t; W9 D9 E$ r' a 本次《规划》范围为潼南城市规划区50.5km2内集雨面积1km2以上河流,包括涪江潼南城区段、人工运河、杨家沟、洗菜溪、胜利河、谭家桥河、大溪沟在内的共7条河流及2条支沟。+ O& V$ i4 z2 d
三、岸线资源空间管控规划方案! Y! ^5 }9 s- ?6 F: x
1.岸线管理范围. `4 s: c$ M O9 w1 g* E
临水线的划分原则为:2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的交线;6 [ H# S* F6 L
外缘线的划分原则为:潼南主城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当堤防满足防洪要求时,以堤顶线向内陆偏移5m划外缘线;当堤防不满足防洪要求时,沿20年一遇洪水线划外缘控制线。
4 c9 y! M3 V4 P y5 \: J 管理范围线的划分原则为:堤防满足防洪要求时,向内陆偏移15m-30m(根据现状绿化带的设置情况而定);堤防不满足防洪要求时,以20年一遇洪水位划定管理控制线。
$ Y @' g6 W. U) a& S; E! r 《规划》划定临水控制线总长为76.146km,划定外缘控制线总长为71.693km,管理线长度71.706km。! ]$ A' O6 V& s. n. l: U3 {4 W
2.功能区划分
( c) G+ @' w7 P4 l8 [ 纵向划分:对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等至关重要而禁止开发利用的河岸划定为保护区;处于剧烈演变,或河道治理和河势控制方案尚未确定,或开发利用河道资源使防洪安全、河流生态保护存在风险,或开发利用程度已经较高需要控制的岸线划定为控制利用区;河势基本稳定,无特殊生态保护要求或特定功能要求,河道开发利用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及河流健康影响较小的岸线划定为开发利用区。《规划》划定保护区10个,规划面积0.597km2;控制利用区29个,规划面积0.875km2;开发利用区13个,规划面积4.310km2。
, s; U' U/ U% x3 o' T6 S 横向划分:将两岸临水控制线之间的水域划定为保护区,将河道临水控制线与外缘控制线之间的土地划定为岸线控制利用区,将河道外缘控制线与河道管理范围线之间的土地划定为河道开发利用区。
! T# e; h/ k5 V# p) i# h% Q8 I 3.涉河工程项目规划方案/ o: |& O7 F6 p5 d& p3 M" i
《规划》结合《重庆市潼南县涪江城区河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等已有规划的堤防设计成果,为保证防洪安全以及达到河道整治以蓄水美城、改善水环境和城市水景观的目标,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保障城市建设用地并提高防洪标准,拟在三块石~大岩洞电站之间的涪江左岸修建约1.7km堤防;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抗洪减灾能力,拟在涪江左岸蔬菜基地修建5.8km堤防;为保障潼南县城规划新区大佛坝片区的防洪安全,拟在涪江右岸大佛坝修建约3.5km的防洪堤和约3.6km的护岸工程。
: A A8 `/ _$ z& s. I 四、岸线资源管控机制与保障措施
/ n& \" {) H0 S& R9 k, g 1.管控指标) x, _- A$ Z9 v* O
《规划》考虑城区中心的发展,重点开发涪江、人工运河、谭家桥河,提出了近期规划年(2015-2020)管控指标,规划河道治理3处,治理河段长度11km。- \7 a. ^; Q2 p/ j
2.管控意见2 X) s9 v) `: n8 w2 ~; ^" ?
(1)对规划用地中,已建又无法达到防洪标准的用地,建议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做好片区的防洪应急预案,以进行河道岸线及其周边用地的保护和控制。
/ i( h1 ?2 |3 g7 B (2)根据规划年河道管理范围线与建设用地重叠图可见,发现规划建设用地及规划道路有部分占用岸线,建议进行调整,尽量调整为绿化用地。
- Z5 z2 k6 q9 n6 h1 H (3)根据管控图,有些建设用地范围在20年一遇洪水位以内,若地块功能无法改变,应限制永久性房屋建基面高程。8 D f a4 ?/ E
3.管控约束机制# ?5 t. r: w+ t Q
保护区按照《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H7 l# S% Y! l" g9 i2 ?' t
控制利用区按照《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设项目只能用于保护河道,以堤防护岸和生态湿地项目为主;
" O0 ?, {4 ~+ C6 \# O3 C) o" w4 c2 E 开发利用区按照《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充分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实施,视具体情况将开发利用区分为公益性工程利用区、经营性工程利用区、保护性工程利用区。* ?2 N- P# G+ J+ j6 e. X% o
4.河道管理保障措施/ o$ N& m8 w* k! b L
(1)管理体制& e! ? _, N+ a6 M3 ?0 r
一是完善河道分级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河道管护责任制;三是建立河道管护长效机制。
$ X( D. N" S8 r, q (2)河道综合管理
1 h0 |3 R" X( m4 T 加强防洪管理;加强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管理;加强河道管理;以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为核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水资源保护方案;加强废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政府为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大治污投入。
1 ?, W4 J8 S7 E8 V0 k- e (3)保障措施
v4 P" g7 p; }# v 加强岸线开发利用的依法管理;加大治理投入,加快河道综合整治步伐,建立形成河势整治控制与岸线开发利用相适应发展的投入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岸线有偿使用政策和影响补偿制度,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加强监测分析和科学管理水平;对由于历史原因及旧城区未达标河流,加强非工程措施管理,制定防洪应急预案,以减少洪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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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 x( W% w4 U 附件1:潼南区规划范围河流水系分布图
/ q! ^5 g; U) E5 s8 d 附件2:城市规划区内各河流水面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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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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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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