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2月25日,潼南区纪委发布春节后首份检查通报,对节后上班首日违反工作纪律的11位工作人员进行点名批评。 2月14日,春节后上班首日,潼南区纪委派出检查组,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少数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潼南区纪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潼南国税窗口4名工作人员、区交委2名工作人员、区林业局1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请假获批;区交委窗口1名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潼南质监局窗口1名工作人员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9点27分离开岗位办私事,直至10点才返岗。以上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同时,潼南区纪委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区行政服务管理办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对区交委、区林业局、潼南国税局、潼南质监局的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潼南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对上班迟到早退等问题进行通报,并非小题大做,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暴露了个别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不到位,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没有真正做到真抓实管。对此,此次通报还专门对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区行政服务管理办督查科2名履职不到位的管理人员进行了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