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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 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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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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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吗?我们没买房子的职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只要夫妻双方在重庆市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用作支付房租。”近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职工解答道。
据近期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了因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无自有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需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由公积金中心联网实时查询,结果确属无房的,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据悉,办理该提取业务,如是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如是租赁商品住房的,则分为两种情况:1.职工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实际房租支出;2.职工未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主城区以外区县单身职工600元/月、夫妻双方1200元/月。
此外,该《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的通知》还强调严厉惩处违规提取行为,若发现违规套现,自违规发现日起,五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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