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9-3 00:49: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举报桂林街道办事处雷伍村村民,姓名,李显安,男,中共党员。住潼南区桂林街道雷伍村
事发于2016年8月31日傍晚19时,一名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居然知法犯法,严重破坏了乡村公路,致使行人和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危险。为此事当地支书出面调解,李显安居然声称,我要在哪里建房。
此行为极为恶劣,在群众阻止其破坏公路下,还想动手伤人,幸好无大事。
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非个人财产。道路属交通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道路,阻碍交通,侵害其他村民正常通行的权利。并对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李显安属中共党员,知法犯法,行为态度有损共产党的美好形象。现在道路被破坏,无人能管,还希望有关部门能严肃处理,此人不配作为党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