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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最低450元 养老保险多缴1年增发1% 华商网-重庆时报
■ 我市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缴费基数越高,退休领的养老金越多
■ 缴25年最高月领1350元
■ 政策过渡期,养老金就高不就低
图片来源 重庆晚报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职工多缴费就可多得养老金。去年底,我市出台了新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昨日,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对新政策作了详细解读。新的计发办法将养老金的发放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挂钩,多缴多得。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450元的按450元计发。
一 、去年起退休人员适用新办法
凡是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在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适用新的计发办法,2006年1月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按原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保险金调整办法。
“符合条件”包括已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达到一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参加工作或参保的,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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