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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动自行车将实行上牌管理 市外牌照禁入城区
2013年01月30日 16:48:10 来源: 新华网
本报讯 (记者 张珺刘洋)记者1月29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此前,我市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和自行车一样是没有牌照和行车证的。据介绍,市政府要求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注册登记时,应查验车主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及来历证明、车辆编码,并对照核查。对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车辆牌照及行车证,登记信息录入公安信息平台。
电动自行车牌照及行车证式样由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制定。
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和治安管理。对于悬挂其它省(区、市)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驶入各区县(自治县)中心城区内道路。
《通知》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在路面执勤、交通违法查处及事故处理中,要引导市民放弃使用体形大、速度快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对来历合法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督促车主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财产实名登记,申领临时号牌(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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