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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占道停车管理,实现车辆停放有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3月1日起,对我县占道停车实行收费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收费地段及标准 我县现有临时占道停车位2883个(包括人行道及单位门前开放式院坝停车位),根据区域性交通流量及区位重要程度交通流量情况,分为限时停车区、临时停车区及免费停车区三类。(详见附件1) (一)限时停车区位,共计11处,360个车位,位于主干道和交通流量大的窗口地段,采取限时停放收费,延时加价的方式,督促其缩短停放时间,收费时段为:8.00至18.00。收费标准随着停车时间的增加而递增,首小时2元/小时,第2小时3元/小时,第3小时4元/小时,以此类推,累计收费,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临时停车区,共计21处,1119个车位,位于次干道及交通流量不大的地段,收费时段为:8.00至18.00,全天收费标准统一为首小时2元,第二小时起1元/小时。停车1天,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含10元),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免费停车区,共计34处,1404个车位,位于背街和开放式(闲置)小区内,停放车辆对市容及交通没有影响,可鼓励车主停放,免收停车费。 二、管理方式 委托社会组织管理及收费。市政园林局作为主管部门,对停车收费实施监督管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具体管理及收费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管理经验的社会组织(企业),以不增加财政负担为底线,由承包方自负盈亏,并向主管部门缴纳管理经费。(具体招标办法另行制定) 三、运行保障 实行收费管理后,交警及市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交警负责车行道停车位管理,市政负责人行道停车位管理),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做到规范有序。 潼南县市政园林局 潼南县公安局 梓潼街道办事处 桂林街道办事 2014年2月10日 6 q' U+ ]' P. B;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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