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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10:04:21
来自手机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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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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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支持改革,支持潼南发展,支持政府,我们高河村三社征地十五点七亩,按政府2013.39号文件,从2013.01.01号起每亩征地费一万七,百分之八十进入社保统筹基金,百分之二十为村民所有,可为什么是开发办的过渡费,不是社保局社保?为什么我们村2014.2月份签征地是按老文件一万四,文件规定青苗费一万八一亩,可土地己推每亩只拿了二千四,我土地果树己挂果,他们按成片林每亩二千四,没有二次青苗补偿,我家六分三,就按他们自己说二千四也有一千五百多,可村里只给一千三,还骗老人是破土费签字……这算贪污吗,政府可以骗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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