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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步伐] 【已回复】廉政为民,民心所依。草民小事 请求政府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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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1: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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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柏梓镇羊堡村村民 我们那的土地划分完全乱搞  正常迎娶 婚生人口十几年得不到土地。死了的 嫁了的一直不注销 不迁移  向村委会反应 镇政府反应得到的就是敷衍 推脱,今天看到新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希望县政府领导为我们做主 帮我们找回公道 我始终相信这是人民的政府  公理不会被践踏  网友的直言正色 让我旧事重提- @/ M3 f. W" `& u
发表于 2014-8-6 16: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本帖最后由 非注册不可 于 2014-8-6 16:16 编辑 ' |& P6 [& c' p/ a7 M4 j8 A
. m5 T; b7 S7 r0 M! J! n/ D
尊敬的网友:% j  K2 y8 q, V) L! R
你好,对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q9 l% l+ l- ]) F3 k8 T
根据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法:柏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于1998年签订,期限为1998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共计30年,承包期内非因法定情形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权或全家转成非农业户口并迁出到县级以上城镇的和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才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到集体,再由集体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对收回的土地进行发包。
6 R4 X$ F! B# E# d& {" h如对以上回复有不满意或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咨询44710002。# h. N/ G3 z4 {
柏梓镇人民政府网络发言人8 a- D; R0 L* M
2013年8月6日5 @) w# Z- c" B" Y3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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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 10: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人口增加那么多,土地只有那么点,分不均哦。不过有种说法是,一家人的地在一家人里分。比如你家有姐姐或妹妹嫁出去了,户口也签走了,但是她的地还在,你是这家的儿子,你生的孩子可以接你姐姐或妹妹的地,要找村大队里去做个土地登记。
$ O6 T4 l; o2 X) E6 p: y6 {但这只是我听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啊,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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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15: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别说了,政府都是欺负老实人,没权没钱没势的你豆不要去斗,只有各人忍到,可惜呢个社会没得白眉大侠了,真想把那些当官的都他妈的全杀了!江北新城从98年搞开发到现在,,我97年到嫁到哪里的还是啥子都没得。把那些狗官都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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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你的意思你家新加入的人员没有分配到土地?是不是这个意思,现在新生的娃娃本来就没有土地,20年前都没有土地可分,土地承包30年的期限好像还没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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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2: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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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2: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新娶的生子的应该要分地吧,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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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2: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个问题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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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3: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农村好像早就没得这一说了哟、死了人土地不退出来、添了人土地不分给你、有好几年就是这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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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3: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噢。 感谢大家 如果政策这样我也没话说。 不过这感觉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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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3: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花开半夏 发表于 2014-7-30 12:35
1 F" [" t+ J1 b" g" L新娶的生子的应该要分地吧,农村户口。
8 S" q' e# g9 w8 r! d$ p% h
难道你不是农村的吗?30年不动这个政策好像还没有到期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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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3: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在我们还小的时候就听说是土地30年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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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4: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楼主最好留下联系方式,相关本门好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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