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暂扣占道经营器具 薛某被送至建设路派出所接受处理 | 2014-10-29 11:13 来源:潼南网 | | 本网讯 (记者 李 勤) 10月23日,县市政园林管理监察大队对长期在滨江公园西侧人流密集处非法摆摊经营,涉嫌严重扰乱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经营主薛某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其摊点,还给市民一个宽敞、整洁的休闲空间。
事发地点位于莲花大桥与滨江路交汇处的滨江公园。由于该处人流量大,长期以来成为游摊小贩聚集之地,给当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带来严重侵扰。
据了解,今年7月,县政府向全社会发布了《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力求让占道经营等5个大类问题得到集中有效治理。市政执法人员从7月开始数次对各占道经营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并限期自行撤离。经屡次劝告和教育无效后,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9月22日,县市政执法队员对薛某经营器具进行依法暂扣。时隔一个月,薛某再次无视执法人员劝告,于当日16时许违规占用广场公共用地实施违法经营活动,县市政执法人员对涉及物品实施了暂扣,当事人被送至建设路派出所接受处理。
“维护好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正常秩序是城市管理人员的应尽之责,同时,公共利益也需要广大市民来共同维护。任何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我们都将依法履行职责,绝不手软。”县市政园林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张胜说。【责任编辑 马孝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