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卧佛镇一国民党抗战老兵获认可 每月获救助费1030元 | 2014-11-06 11:23 来源:潼南网 | |
陈明安近照 记者 熊 潋摄 本网讯(记者 熊潋)“我县又一名国民党抗战老兵获认可,县慈善会将为其发放生活困难救助费每月1030元,医疗参保资金每年200元。”昨日,县慈善会常务副会长余晓贵告诉记者。
陈明安,男,生于1926年12月26日,卧佛镇河口村4组人。
1941年,陈明安到小渡镇买米时,被当地保甲长抓壮丁到国民党71军36师107团2营通讯排,随部队先后在云南省保山、腾冲、贡山等地执行任务,并多次参加对日战斗;1949年投诚后,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4军41师123团通讯连,参加过解放钦州、雷州半岛等战役;到云南省保山、耿马参加过剿匪战斗,1952年改变为公安68团,1962年精简回家至今。
经县民政局、县慈善会联合调查组调查,卧佛镇河口村4社陈明安系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身份属实。
从2014年10月1日起,县慈善会向原国民党抗战老兵陈明安发放生活困难救助费,救助标准为每月1030元。以后,随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标准的调标而调整;在医疗保障方面,参照在乡复员军人的办法,由县慈善会每年为他们提供参保资金(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二档标准),购买医疗保险;如陈明安符合低保条件,由卧佛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及时纳入低保,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安度晚年。
据悉,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县宝龙镇醡房村10组陈景德、玉溪镇双龙村3组李大福、小渡镇月山村2组杨华庭等3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获认可,并由县慈善会发放生活困难救助费和医疗参保资金。【责任编辑 马孝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