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3835|回复: 8
收起左侧

[家装曝光] 关于建辉装饰黎春拖欠工人血汗钱流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7 21:51:2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工程,遂宁某小区,甲方,建辉装饰,乙方,板板车施工队。工程五月二十几号开工,由于路程远,到工地谈价,工资4500.后补材料款160,共计4660元,五天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找甲方要工程款,甲方说等业主验收,六月二号给我工资,二号乙方找甲方催要工资款,甲方称业主未付钱,甲方叫乙方月底来公司拿钱,月底给甲方打电话,甲方叫乙方下午三点到公司等他,结果一等一下午,甲方始终电话打不通,等一下午不见人,七月初,乙方再次电话甲方催要工程款,原因,甲方通过甲方财务给了乙方2000元,八月中旬,乙方因儿子生病,晚上十二点电话给甲方财务,说家里急事等钱,财务给你打电话,你叫我第二天来拿,结果第二天你就不接电话了,九月份,乙方再次向甲方催要工程款,甲方叫乙方第二天来拿,第二天乙方打你电话无法接通,乙方等你一下午,你没出现,第二天,你电话通了,但是不接,乙方在公司苦等你一天,你依然没有接电话,论坛宝贝以及他同学和官方二群牛儿作证,第二天你电话我,说付我工程款,开始说转一千,没等半小时,你又电话我,说只转了八百,晚上在转两百,结果晚上没转,时间推到上月中旬,乙方再次电话甲方,催要剩下工程款,甲方赌咒发誓的说月底给我转过来,说甲方在办贷款,上月28号,乙方电话甲方,问贷款下来没有,甲方说就这一两天,叫乙方等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等到一号,甲方既然说乙方不给他发账号,到了二号,甲方电话关机,下午回电,说叫乙方发账号,乙方发账号给他手机,甲方又说发另外一个号,这就导致账号少发了一位,甲方说他转款给了乙方,号码少一位你能转出来?就算转出来了,乙方账户不存在,当时或者第二天就退回来了,甲方却说没退款为由,再次推脱,又过了两天,乙方在次电话给甲方,询问退款回来没得,甲方就不接电话了,第二天依旧不接电话,乙方就发信息给甲方,甲方信息都不回,昨天打甲方电话,甲方还是不接乙方电话,晚上乙方在次给甲方发打了二十几个电话都没接,后面就打不通了,昨天晚上才出现乙方的帖子,,甲方共欠乙方工资款1860元。以上的话,如若有假,天打雷劈,
     
发表于 2014-11-7 2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建辉好像还是很大个装修公司样啊,不至于这几个钱都一拖在拖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22:01: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lancho 发表于 2014-11-7 21:59
建辉好像还是很大个装修公司样啊,不至于这几个钱都一拖在拖嘛,

4660元,分几期付的,都半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7 22: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潼南县建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500223000008660

     
•工







•企







•其








  

登记信息


备案信息


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经营异常信息


严重违法信息


抽查检查信息



      



基本信息

注册号 500223000008660 名称 潼南县建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黎国富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年5月17日
住所 重庆市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东路31号1幢2-3号
营业期限自 2011年5月17日 营业期限至 永久   
经营范围
从事建筑装饰相关业务(凭资质证执业)。
登记机关     潼南局  核准日期 2011年9月14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7 22: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1、情节轻微的,跟对方道歉可能会免被追究;
2、但对方不愿意的而报警的,有可能会按治安管理处罚;
3、情节严重的,要受刑事处罚。公司属于法人,不是自然人,所以不具有人格权,刑法上就不存在侮辱罪,但仍可以认定为诽谤罪。     事后后悔发帖澄清的,可以减轻处罚。但最佳的处理方式就是写邮件或发帖给网站的管理员,请求删除诽谤内容的帖子,再发澄清和赔礼道歉的帖子,甚至可以跟当事公司赔礼道歉。这样责任就能减到最低。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告诉的才处理(即公司亲自向法院起诉的才认定是否为犯罪,司法机关不会主动找你处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7 22: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春哥好扯淡,赶紧把这点钱结了了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8 09: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哇,做这样的工程钱好难收啊,半年了,都还没有收回来,,,,转款帐号少是转不出去的这是常识,真是一拖再拖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8 11:18: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么点工资都拖起,要是几万那个你不得了哟,以后没得工人愿意帮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7:42:3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没办法了,每次都是等几天,每次都是这样,人家去柜台转账,少一位账号居然说能转出来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