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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2 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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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这话说的掷地有声,好像很占理。你们的规章制度就是收身?或搜身是你们的规章制度?把员工当犯人一样的来监管,违法随意搜身,没有道歉,却还拿规章制度来说事, 用这么肤浅的手法洗地恐难有效。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 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不是执法机关,他们的搜身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侵害公民权益的非法搜查行为。对公司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或者公安局控告,请求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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