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重新调整文件的几点意见
近日看了潼南论坛上 关于《 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重新调整》的公示,本人发表一下我的意见。
一、现在划在公路两边和人行道上的车位是不是应该叫停车场,这些车位是不是合理?难道就是为了收几个钱就要在公路两边和人行道上乱划停车位吗?
二、发改委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是否可以朝令夕改,一点没有严肃性?就是说以前的承包人半个小时内不收费导致承包人赚不到钱,收钱有难度就可以随便出台一个文件配合一下,让承包人借此赚个盆满钵满?政府是不是已经沦落为一个为个人谋利的工具了?
三、这样的收费项目在出台之前是可不可以召开一个听证会,让老百姓也参与一下?这样收费是否想了普通老百姓的感受?
四、治理乱停乱放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我没意见,不能说治理乱停乱放就要强制收费,是不是可以加大交通违法处罚力度,不要动不动就收费?你在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地方收费我们没意见!老百姓开个车来各部门办点事就要收费,是不是无形中拉大了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重庆主城各区是不是在所有的地方停车都要收费?作为政策制定者是不是应该了解一下?
五、政策制定者是不是应该从如何便民在思考一下?请问:潼南有没有一处公共的免费停车场?
附綦江区发改委举行规范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论证会
发布时间: 2014-07-22 15:24:3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27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4〕55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17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綦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保护停车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綦江区发改委在广泛调研、综合各方意见和借鉴主城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綦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方案,近日举行了关于规范綦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论证会。区人大区政协代表、有关政府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经营者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会上綦江区发改委就本次论证会进行论证的《重庆市綦江区规范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方案》(论证稿)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说明:一是公共停车场分类,按停车场等级标准划分为室外停车场、室内特级停车场以及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按停车场性质划分为临时占道停车场、专业经营停车场以及配套停车场。二是公共停车场等级标准,根据綦江区实际,统一执行市物价局停车场等级标准,具体分为室内特级、室内普通和室外三类。三是公共停车收费车型,按照市内规定标准,将公共停车车辆类型划分为二轮车、三轮车、小型车、大型车以及超大型车。四是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形式,火车站配套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点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和专业经营的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五是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綦江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标准为1元/半小时。其他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区停车收费停放30分钟免收费,按年月收费只执行主城区的70%。如室内普通停车场,小型车停放1小时收费3元,停放12小时内不超过10元,停放24小时内不超过20元,1个月不超过420元/月·车位。
各代表在认真听取了规范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方案相关说明后,就綦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和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大家普遍认为,加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十分有必要,拟定的綦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綦江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提出临时占道停车停放半小时内免收费和取消临时占道停车包月收费、适当降低公共停车场包月收费标准的建议等。发改委表示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收费管理方案,再报区政府审定后执行。
綦江区发改委 吴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