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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1月8日18时讯(记者 李华侨)今(8)日,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每月通报获悉,重庆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潼南和开县,分别为村干部收受他人钱财和截留惠农补助资金。
通报显示了潼南区古溪镇龙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吕信林在农村五保工作中收受他人钱财等问题。
吕信林在受古溪镇政府委托办理本村五保对象初审上报工作中,接受村民肖某某吃请,并收受肖某某、杨某某好处费各1000元。后吕信林完善二人申报资料上报镇政府获得批准。吕信林利用协助政府核实上报倒房补助资金资料的便利,以村民段某某名义,完善相关资料后上报镇政府获得批准。后吕信林以清理农村低保为由取得段某某存折,将区财政发放到段某某存折的4000元倒房补助款全额取出,以困难救助名义给段某某500元,余下3500元据为己有。
2015年11月,潼南区纪委给予吕信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显示了开县竹溪镇大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安国等人截留惠农补助资金问题。
竹溪镇大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等参加会议集体研究,刘安国决定,采取以部分村干部及亲属、五保户等顶名申报方式,冒领、截留退耕还林补助、农资综合直补、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资金共计11.19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
2015年11月,开县纪委给予刘安国党内警告处分。
新闻转自华龙网http://cq.cqnews.net/html/2016-01/08/content_361652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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