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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2 13: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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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信箱[2016]397
发布单位:
潼南区政府
来信内容:
市政修的停车位,是否可以占用人行道?
潼南区市政,在潼南区到处划停车位,并且占用人行道,让行人如何通行?特别是有些停车位占用的是盲道,这让盲人如何通行?潼南区所有市政划定的停车位,都是要收费,这是根据哪条规定来定的?本来就是占用的老百姓的资源,反过来还收老百姓的费,这是什么道理?市政收的这比费用,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市政也没有公示。请政府答复。
办理单位: 潼南区政府
办理结果: 陈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潼南区责成区市政园林局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规范交通秩序,缓解城区日益增长的停车压力,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潼南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区市政园林局会同公安(交警)、街道办等单位通过现场规划,对具备停车条件的人行道设置了部分临时占道停车位,根据需求量划分了收费和免费区域,收费区域管理方式为服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公司实施管理,主要是引导停车、收费服务等,收费依据按照区政府《关于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实行收费管理的通知》(潼南府[2014]224号)、区发改委《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潼发改[2014]329号)实行,收取费用全部用于人工工资,保险及公司管理费。关于您提到部分地段划线不标准、不规范现象,区市政园林局会积极责成相关划线单位进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实施,给广大市民一个安全、便捷、规范的停车环境,感谢您对市政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感谢你的来信,如对以上回复有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地方,请电话联系区市政园林局:44568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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