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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7 1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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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云南昆明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潼南至荣昌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新建重庆潼南至大足至荣昌高速公路项目的请示》(建新征〔201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核准重庆潼南至大足至荣昌高速公路的行业审查意见》(渝交委计〔2016〕74号)的意见,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重庆潼南至荣昌高速公路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的七联线,是我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对进一步完善成渝经济区路网结构,促进城市发展新区快速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项目法人。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大足区、荣昌区境内,路线起于潼南区宝龙镇,与四川境内路段顺接,经龙形镇,跨涪江与渝遂高速形成枢纽互通,跨琼江后与成渝复线相交设枢纽互通,经大足三驱镇,荣昌区月光村、清升镇至清江镇终点,顺接四川段路线。
四、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项目路线全长139.112公里,总投资110.29亿元。按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6米。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2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桥梁12498米/60座,隧道4740米/5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0.29亿元,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22.06亿元由项目法人自有资金解决,商请商业银行贷款88.23亿元,占80%。项目由法人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
六、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项目法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制定完善环保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妥善处理环保投诉和纠纷。
七、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项目BOT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服务的部分除外),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重庆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区县市500000201600016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用地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6〕32号)、重庆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渝(市)环准〔2016〕017号)、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的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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