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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7: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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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我和忆朝是在一个很普通的饭局认识的,那时丈夫刚刚出国三个月。忆朝很帅,大三的学生,足球健将。青春气息仿佛不停地从他周身的毛孔往外涌,把我也浸染得年轻了许多。我也给了忆朝许多方便,我给他钱,给他买来了电脑、音响、名牌衣服,这些都是忆朝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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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和忆朝在“梦巢”中欢爱是在去年的春天。“梦巢”廊前开着黄色的迎春花,我们开香槟庆祝第一次幽会。我不显得老相,而年轻的忆朝又透着几分成熟,我们抱在一起时,我就感到愉悦、心颤,那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我心里踏实了,我的钱没有白花,忆朝是个强有力的男人!尽管这些想法有些小家子气,可人在私下里往往容易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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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朝将身体赤裸了出来,我看到了他黝黑的皮肤和浓浓的毛发。他的肌肉十分结实,我像是触到钢铁,似乎可以将我的手弹回来。忆朝膝盖上还贴着一大块胶布,那是在足球场上驰骋时留下的创伤。那块白胶布最有效地激起了我的情欲。/ a @0 o, u' F& S; _. L8 b t6 W
7 m; b: o' f6 E* |$ ?时间过得飞快,第二年的夏天到了,是我丈夫出国回来的时候了,也是我和忆朝分手的时候了。我不想因任何男人毁掉自己的家庭。这是人的劣根性,我恨自己也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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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z! [& ]" G6 H我因此惶惶不安,可我看得出,忆朝却显得越来越轻松,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终于忍不住地问忆朝,我们的关系快结束了,是不是感到解脱了许多。忆朝真诚地说,他不愿欺骗我,我们的关系只能在黑夜中保持,见不得人。我不会和他有结果,他也不会陪我一辈子。我说,天长日久有了感情,就舍不得……心理上有疙瘩,做爱的质量就不高,我们俩似乎一下子变成了陌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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