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4528|回复: 10
收起左侧

[民生潼南] 村民强占土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14 11: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桂林镇桂花村七组五社,社员陈同宽声称已故社员龚建国的土地已归他所有,并卖出部分土地于他人葬墓收取钱财,且村干部并未向村集体公开此事,,都说土地经营权三十年不变,此乃仿似村霸行为,还有他家建房子的时候私修公路向村名罗姓、陶姓,陈姓家各收取几百元人民币,,此乃亦是村霸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调查整治教育。
5 E4 W& x8 `, _3 v" D
     
发表于 2018-9-14 11:47:5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潼南区公安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举报电话:023-44862110 举报邮箱:TN_shce@163.com举报信箱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26号(906办公室),邮编402660。【潼南区委宣传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9-14 11: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一定要举报才行吗?发帖不能影起关注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9-14 12: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众生皆迷惑 发表于 2018-9-14 11:50* n# O3 a3 X5 ]1 ~+ i; G# j
一定要举报才行吗?发帖不能影起关注吗

9 y; ~9 b& O3 F: R7 ~不能,这上面就是无聊瞎吐槽用的。要想有人关注还是扫黑办那个电话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9-14 14: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你举报跟不举报结果是一样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9-14 19: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潼南区政府网区长信箱举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9-15 17: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菜鸟之逐鹿 发表于 2018-9-14 14:49
& B5 @1 {: G  a% b  z; W你举报跟不举报结果是一样的了。

. q1 x5 x7 _) K最近扫黑,他敢不管!只要是真的绝对遭!潼南目前没有拿的出手的成绩,不介意抓几个典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9-20 15: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网友,你好!
9 D6 [- m3 L0 m: o6 T    经调查:(1)桂林街道桂花七组五社陈同宽并未卖龚建国的土地于他人葬墓。陈同宽的三爸死后,三妈带子另嫁,现他三妈的儿子陈同明死后葬在他配家的土地上,并未收取任何费用。(2)关于修路问题。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修路由陈同宽组织,其余罗某、陶某、陈某家分别投了500元钱,共同修了便道,方便生产生活。/ L( e( \$ f: |, w. I( ]
3 h) Z0 t+ m9 w6 F% g! C# ?
- M2 R4 F2 B) f4 R) I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 F1 @. B6 G+ r, v; L2018年9月20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9-29 21: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他们是不敢承认,你们去调查了没有证据把他没有办法,他和村里的人几乎都吵过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9-29 21: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还有那个埋人的土地原本并不是他家的,而是已故龚建国的土地,他说是他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