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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7: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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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外消火 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40 L/s。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 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为10~15 L/s,应设2~3 个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给水管 网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楼的距离宜 为5~40m,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m,与被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
(二)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 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40 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不应少于8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为15L/S。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 状,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应设置在走廊、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消火栓栓口距地面宜为1.1m,消火栓口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消火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5MPa,当大于0.7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设装置。因该建筑采 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在屋顶应设置储水量不小于18m3 的高位水箱。 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DN65室内消火栓,配置公称直径为65 MM的有内衬里且长度不宜超过25M的消防水带。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有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消火栓。
(三)高层住宅楼的沿街房和地下汽车库,除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 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沿街房和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均为 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喷水强度不应低于8 L/min·m2,作用面积不小于160 m2。洒水喷头应选用流量 系数K﹦80 的标准喷头,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800 个,并应在最不利点喷头处, 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喷头选用流量系数K=80,公称动作 温度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度,即68度的红色喷头,厨房区域选用93度的绿色喷头。
(四)高层住宅楼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二层或一层,其出口直通室外。消 防水泵房内设置消火栓泵三台(两用一备),喷淋泵三台(两用一备)。消火栓系统分高、低两个区,用 减压阀进行分区。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在室外各设了三个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防用水 量设计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消防水池容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自动喷水灭 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水池总容量大于500 m3 时,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
(五)高层住宅地下车库至地上商场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地上住宅楼层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住宅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高层住宅楼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 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除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等不易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场所宜选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外,汽车库、商场、空调机房、疏散走道等场所均宜选用感烟火灾探测器。
(六)高层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均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还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满足防烟楼梯间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为25~30Pa。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等威胁的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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