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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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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谢谢你的指正,我那条回复是对个别用户具有针对性的回复,在不理解论坛工作开展的积极作用下,片面的盲目指责。要谈大情怀,潼南论坛奉献潼南人民十几年,并没忘记初心。而是增加了更多直达渠道为人民群众呼声呐喊,只是大家看不见而已,考虑到政治、治安、法律等原因,也不便于高调展现。传递人民声音,共建美好潼南,我们一直在发挥桥梁作用,从没懈怠。互联网法律法规越来越规范,“言论自由”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的“自由”,并不是违法妄言都叫言论自由。再次从这个帖子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意识,并非危言耸听。1/ 张贴别人姓名,商号等传播公开诋毁的言论,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别人有权维护自身权利,在互联网上并非就是法外之地,不但发帖者具有责任,潼南论坛同样承担连带责任。2/就事论事这个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开发商能提供车库的产权证明,属开发商所有,也能出示发改部门出具的政府定价文件。那么就车库的租售权利还真是开发商具有合法性。有异议你们也只能进行友好协商,而非采取过激行为。3/对于小区内的其他问题,首先也是采取协商机制,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向上级部门(街道)等进行投诉、信访。再者就是团结小区业主,尽快成立合法合规的业主代表委员会,争取更大的业主权力,实行权力维护利益。这一切都应该是要理智、合法的寻求有效途径。过激行为只会扰乱社会安定,危害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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