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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二、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关心环保、热爱摄影人士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拍摄地点必须是在潼南县境内。参赛作品要围绕环境保护主题,反映潼南县近年来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反映我县各级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环保部门强化环境执法和环保工作者执法活动;广大公众参与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风采;展示我县自然风光、城镇环境建设、农村新貌等,特别是环境状况前后对比的图景,表现作者对环境文化、环境保护的理解和热爱。
2、参赛作品规格:拍摄的作品必须是电子档,为jpg格式,不小于3M,必须保证图片质量。
3、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只允许进行反差和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二度创作;数量限一人1—3幅或2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和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地址)。
四、投稿要求及方式
1、参赛者请在潼南县人民政府网下设环保局网站环保动态中下载“潼南县首届‘环保新潼南.潼南新环保’摄影大赛作品选送报表”。网址:http://tn.cq.gov.cn/bmxx/414/
2、参赛作品和作品选送报表打包为压缩文件包(以作者姓名命名),请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或发送电子邮件到环保局综合科。联系人:向荣 联系电话:44577698 收件邮箱:362436081@qq.com
3、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另行留底。
五、奖项设置
为了确保此次比赛的公平、公正,特邀请我县知名摄影家任专家评审,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及证书;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及证书;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及证书;优秀奖10名,奖励200元。
六、截稿时间
2010年12月20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用于展览、编印画册、DVD、网站宣传等公益性宣传,不另付稿酬。
2、作品若因内容、形式、版权、肖像权等问题而引发的一切纠纷或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邮件发送过程中造成作品损坏等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4、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认同本征稿方案的所有内容。
5、获奖名单和作品将于2011年1月上旬在《潼南报》、潼南县政府网、潼南县环保局网站上公布,获奖证书和奖金领取时间、地点将一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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