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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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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尊敬的网友:
# A, K1 g* D" z1 M( A* C# ?/ Q5 | 感谢您对太安镇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 K2 c5 C. U. I 一、村委会在2015年4月召开了二社村民代表和部分群众大会,确定了本社的土地继续流转。
- {; `' i3 y4 H3 ] 二、2015年9月份,业主和社上正式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二社村民代表和部分社员在场)。合同上明确了2015年9月底前业主支付社员土地租金。9 V2 P6 P' L8 r! W
三、村委已协调多次业主,由于业主因事外出,业主电话中答应最近几天回来支付土地租金。: E2 X+ ^; t& q0 T
如有不满意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太安镇政府,联系电话:44310000。$ P! a( |* [+ w" _7 Y7 `3 s5 C2 ?
太安镇网络发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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