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将连续5年对我县安排引导资金 |
1 k7 x7 M) X4 T1 t. y }
本报讯 (记者 李云喜) 昨日,记者从县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批复,同意全国13个市(州、盟)和74个县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建设,潼南县名列其中,成为重庆市潼南、巫山、武隆、铜梁、开县、忠县、酉阳7个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县之一。 | 按照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建设要求,从今年起,我县将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消费模式为重要抓手,以构建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体系为关键环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构建生态文化推广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逐步完善建设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保障,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 全国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将连续5年对试点地区安排引导资金。同时,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国家生态建设工程资金将向试点地区倾斜,优先安排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补偿资金,优先安排国家生态功能建设资金,支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到2014年将对各试点市县进行中期考核,2016年进行终期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市县授予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称号,并加大相关扶持政策力度。 | 潼南生态环境良好,是全国无公害蔬菜优秀生产示范县、全国最美油菜花海、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重庆市最美春天十佳旅游目的地,拥有大佛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潼南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县,对加快生态文化名城建设,促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建设更好更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