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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增大,农村举家外出或夫妻两人共同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带来了新的困惑——计划外超生的人越来越多,超生现象越来越普遍。我县农村20%左右的村存在超生现象,离主城越远情况越突出。据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一、由于计划生育国策是户籍所在地管理,各级政府对此类人群缺乏有效地监管,举家外出和夫妻两人外出务工这类人群钻“流出地管不到,流入地难管到”的空子,等超生了再返回原籍,形成超生事实。
二、近几年农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收入有较大增长。对于这类超生家庭,既成事实后的超生罚款在经济上已不是不能承受之重,对生活质量已不能形成至关重要的影响。如X镇一对夫妇,孩子都十一岁了,夫妻俩借外出之机,在外面超生一个孩子,2005年罚款1万元了事;又如该镇一对夫妇,三四年就没有回家,超生一个孩子后,2006年罚了1.万元。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阶段,突出人性化管理,不能采取过激的强制性行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威慑力降低,对一些执意计划外超生的夫妇也只能实施罚款。
四、意识陈旧,个别地方的人攀比超生。在农村个别地方,农民认为没超生的没能耐,连罚款都给不起,让人看不起。如X乡的何某,已经有一个十岁大的儿子,夫妻二人在外打工,也未打算再生第二胎,但因为在家的老人受邻居言语刺激,老人千方百计对在外务工的儿子媳妇施加影响和压力,儿子媳妇就在外超生了第二胎,2006年回来后罚款1.5万元了结超生事实。
这种现象在农村的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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