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珍爱生命 远离铁轨
——访成都铁路局潼南中心站党支部书记何发云
从4月18日起,遂渝高速铁路每天有20多趟列车来往在此路段,车辆过往密度大大增加。同时,今年列车又进行了一次大提速,从以往的120km/小时增速到160km/小时,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与此同时,铁路周边一些居民安全意识不强,给铁路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6日,记者就相关情况采访了成都铁路局潼南中心站党支部书记何发云,他希望铁路周边群众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远离铁轨,珍爱生命。
记者:铁路部门在既要确保行车安全,也要方便周边群众出行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
何发云:为了保证铁路的行车安全,铁路沿线专门设立了防护网。中心站内各站(遂宁境内三星、遂宁南站)每隔500米就有1个人行通道,能够满足村民的通过需要。但是,部分老百姓为了图方便,不爱护铁路设施,漠视人身安全,破坏防护网、横穿铁路等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人畜横穿铁路等行为将对铁路运行带来哪些影响?
何发云:人畜上道,特别是大牲畜(如:牛)上道将对铁路构成严重危险,严重的将会导致列车颠覆,造成车毁人亡,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
记者: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来约束这些行为呢?
何发云:有。
今年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中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铁路运输调度机构,运输指挥部门及车站、列车的正常运行;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及路基、护坡、排水沟和防护林木、护坡草坪;在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拆盗、损毁或者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动车辆配件和安全标识;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钻车、爬车、跳车;非法出售或者收购铁路器材以及其他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升放风筝、气球;攀登杆塔、铁路机动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在杆塔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以及其他危害铁路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记者:那么,对这些违反规定的行为有何处罚?
何发云:《国务院令第430号》第九十七条指出,违法本条例的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 ?记者 王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