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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又有一个人遭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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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0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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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命案两主犯被判死刑
                其余6名同案犯分别被判3至11年有期徒刑

6月14日,震惊潼南县的“7.17”命案在潼南县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张伟、陈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中被告人陈功缓期二年执行。其余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3至11年有期徒刑。

    2005年7月17日晚9时许,在潼南县江北新城“水晶丽苑”工地附近,一名男子被几个人砍倒在路边,死者被砍中颈部,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据查,死者名叫黄中和,系梓潼镇农民,生前在江北新城某工地做工。由于黄中和当天下午与社会人员陈功等人发生纠葛,陈功等人于晚上8时许驾车赶赴死者住家附近,持砍刀、钢棒追砍黄中和父子2人。黄中和被砍中颈部而死。

    案发后,潼南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7·17”专案组开展侦破,通过调查走访排查,多方搜寻,案发次日,便在潼南县大佛坝河塘边、瓢儿埝渡口附近发现4辆被犯罪嫌疑人遗弃的汽车,抓获了负责藏匿转移犯罪嫌疑人的协同犯周某。专案组以周某为突破口,最终锁定了陈功、张伟等数名犯罪嫌疑人。为尽快掌握陈功等人的藏匿地点,发现破案线索,潼南县公安局悬赏十万元追缉逃犯。

    经过不懈的努力,专案组终于掌握了张伟、陈功等嫌疑人逃往广东的消息。2005年8月1日下午,在珠海市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警方成功地将头号犯罪嫌疑人陈功、2号犯罪嫌疑人张伟和5号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对“7.17”杀人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政策舆论攻势下,在夜以继日的追捕中,其余犯罪嫌疑人纷纷落入法网。

    此案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伟、陈功等人持械报复伤害被害人身体,致使被害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伟、陈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功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李某、黄某、胡某、莫某、喻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年零6个月、7年、5年、4年。
发表于 2006-6-21 22: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6]   哎   ~~~~~~~~~~~~~~~~
自做孽   不可活
发表于 2006-6-22 12: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B得好。!
发表于 2006-6-22 12: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啊,家里老是出这些人才, [s:6] 打三个擒五个的,他老爸老妈今后扎个办哦,,,,,,,这就是混混的下场。
发表于 2006-6-24 11: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为了潼南的人有安全感,希望把这样的人杀光
发表于 2006-6-25 13: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應好好管一下治安
发表于 2006-6-27 17: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吗?是他自己愿意吗?是世界太邪恶吗?不要对千里之外的阴谋擦拳磨掌而对身边的罪恶漠然置之....死一个人然后再死更多的人我们就觉得心安了吗?
发表于 2006-7-3 22: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样的人是应该好好惩治,不然的话,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治法可言。被杀的黄中和的家人第二天还到县政府去请愿,那场面快把政府大楼围住了。
发表于 2006-7-6 23: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听说这案子有内情哟,怎么这么快就判了,
发表于 2006-7-9 14: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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