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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转贴]  陈独秀的“最后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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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20: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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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0]                   作者:李杨(广州) 

    1936年莫斯科大审判后,陈独秀即对苏联的国家性质发生疑问:“这样不民主,还算什么工人国家?”
    所谓陈独秀的“最后见解”,是指1940年3月2日至1942年5月13日期间,陈独秀发表的4篇文章和写给朋友的6封信中表达的观点,后人将这些文字辑为《陈独秀的最后见解(论文和书信)》一书。按抗战期间与陈独秀往来密切的陶希圣的说法,“最后见解”的主要内容是“陈独秀最后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独秀与我多次见面,无所不谈”,“他每次与我谈论,都鲜明表达他思想转变的方向”。陶希圣说:他虽已为某党所放逐,仍以真正的马克思共产主义者自命,而有“耿耿孤忠”之概。但是他有坚强的民族自尊心,也有明确的民主思想。这两种成分存在他那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之内,经过了“六七年沉思熟虑”,他的民族思想与民主主义便突破藩篱,而结成他的“最后见解”。(本文所引陶希圣的言论,均见《记独秀》,《传记文学》第5卷第4期)
    陶希圣特别说明:“独秀与我谈论,远在这十篇文字发表之前。”也就是说,早在1938年上半年,陈独秀已多次谈及他的“最后见解”。那么,陈独秀根据苏俄二十年来的经验,沉思熟虑了六七年,所得的结论是什么呢?陶希圣回忆:
    他以为共产党应该是无产阶级民主政党。他以为无产阶级民主是与资产阶级民主一样,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
    他以为若是不实现大众民主,所谓“无产阶级独裁”必然流为史达林(编者注:即斯大林)式的少数人的专制。若不实现民主制,史达林死后,谁也免不了还是一个专制魔王。
    观察历史可以有很多视角,民主是最重要的一个。陈独秀把民主作为衡量一个国家进步或反动的惟一标杆。基于民主立场,陈独秀对苏联的非民主经验有深刻的认识,甚至比托洛茨基对斯大林的认识更为根本和透彻。陈说:“我们若不从制度上寻出缺点,得到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对史大林,将永远没有觉悟,一个史大林倒了,会有无数史大林在俄国及别国产生出来。”陈独秀对斯大林问题的认识,已经触及政治制度层面。“是独裁制度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有了史大林才产生独裁。”(《陈独秀著作选》,卷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第555页)一直受斯大林打压、命运坎坷的陈独秀说:“不能一切归罪于史大林。”留俄的国民党员白瑜感慨地说:“陈先生宽恕斯大林,胡适之先生谓其心存厚道,正如太炎先生吊袁世凯‘败不出走,于今犹杰’,均书生本色。”
    1936年莫斯科大审判后,陈独秀即对苏联的国家性质发生疑问:“这样不民主,还算什么工人国家?”1939年德苏协定后,陈独秀公开否定托洛茨基派的立场,以为没有高于资产阶级制度的民主,根本不能算是工人国家。如果工人阶级国家不比资产阶级国家更加民主,工人阶级奋死斗争又为了什么呢?
    那么,资产阶级的民主是什么呢?为让大家明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真实价值”,陈独秀列了一张表,比较英美与俄德意的政治制度:
    (甲)英、美及战败前法国的民主制:
    (一)议会选举由各党(政府反对党也在内)垄断其选举区,而各党仍须发布竞选的政纲及演说,以迎合选民要求,因选民毕竟最后还有投票权。开会时有相当的讨论争辩。
    (二)无法院命令不能任意捕人杀人。
    (三)政府的反对党派甚至共产党公开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相当自由。
    (五)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
    (乙)俄、德、意的法西斯(苏联的政制是德、意的老师,故可为一类):
    (一)苏维埃或国会选举均由政府党指定。开会时只有举手,没有争辩。
    (二)秘密政治警察可以任意捕人杀人。
    (三)一国一党不容许别党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绝对不自由。
    (五)绝对不允许罢工,罢工即是犯罪。
    陈独秀说:“每个康米尼斯特(即共产党员——引者注)看了这张表,还有脸咒骂资产阶级的民主吗?宗教式的迷信时代应当早点过去,大家醒醒罢!”(《陈独秀著作选》,卷三,第558页)通过比较,陈独秀认为苏俄的专政是退步和反动的,“俄国的苏维埃制,比起资产阶级的形式民主议会还不如。”“所谓‘无产阶级民主’‘大众民主’只是一些无实际内容的空洞名词,一种抵制资产阶级民主的门面语而已。”
    胡适认为陈独秀这张列表十分重要,整段引入他为《陈独秀的最后见解》一书所撰写的序言里。胡适说,这本书足以代表陈独秀的最后思想,也是陈独秀对于民主政治深思熟虑的最后结论。晚年承认“民主主义乃是人类社会进步之一种动力”的陈独秀,与一生鼓吹民主、自由的胡适,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在陶希圣看来,陈独秀认为将来中国还是要走民主政治的道路,只是这“‘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的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民主与社会主义是一致的,抛弃民主就是抛弃社会主义。不实现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必然蜕变。
    胡适认为陈独秀的最后见解具有“独立思想”,“实在是他大觉大悟的见解”。胡适将陈独秀的“最后思想”评价为“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上稀有的重要文献”。
    (本文为广州市黄埔军校研究基地资助项目,作者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所长)(据《南方周末》)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19: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Re:[转贴]    陈独秀的“最后见解

陈独秀的“最后见解”,很不错,你认为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9: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Re:[转贴]    陈独秀的“最后见解

陈独秀的“最后见解",我觉得也是很正确的嘛
发表于 2008-1-22 09: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Re:[转贴] 陈独秀的“最后见解

(甲)英、美及战败前法国的民主制:
    (一)议会选举由各党(政府反对党也在内)垄断其选举区,而各党仍须发布竞选的政纲及演说,以迎合选民要求,因选民毕竟最后还有投票权。开会时有相当的讨论争辩。
    (二)无法院命令不能任意捕人杀人。
    (三)政府的反对党派甚至共产党公开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相当自由。
    (五)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
    (乙)俄、德、意的法西斯(苏联的政制是德、意的老师,故可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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