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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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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浙江温州
40万?80万?900万?1650万?
2004年11月底,一份由邢台市长姜德果、副市长张砚平联署的文件《邢台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妥善解决内邱香港建滔煤化工项目引资人奖励意见》,首次确认了韩杰的“引资人”身份。
同时,《奖励意见》也首次明确内邱县是建滔项目受益者,奖金由内邱县受理,但没有提究竟该发多少钱。
“邢政呈【2006】31号”文件里提出了解决方案:“市政府从维护邢台开放大局和良好形象出发,考虑到韩杰先生在该项目的引进过程中,间接做出了一些工作,内邱县政府决定给予其40万元奖励。”
内邱县于2006年7月9日首次主动派出代表、县商务局局长段群英与韩杰联系。
韩杰不接受:“没有40万的说法。”
他的依据是,无论是新、老“六十条”里都没有对“直接引荐人”、“间接引荐人”的区分,这40万缺乏法规依据。
“什么叫‘间接引荐人’?我就是一个媒婆,介绍了一个漂亮姑娘过来,她和男方怎么谈,具体谈什么,难道我都要事必躬亲?你见过每次都帮谈恋爱的订约会餐桌的媒婆吗?我把外商已经引荐到了邢台,下一步怎么运作是政府的职能,难道什么事都得‘引荐人’插手才算‘直接引荐人’?”
“邢台市在2004年的11月文件里已经称我为‘引荐人’;如果是‘引荐人’,这40万怎么算出来的?外商投资可不止4000万啊。”
“请注意这段。”韩杰指的是“邢政呈【2006】31号”向河北省政府报告中的一段话:“六十条”是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不是面向社会的悬赏告示。“邢台市政府的领导就是这样,五十万人以上动员宣传大会开了好多次,‘六十条’ 吹出去了;遇到具体事情,又玩文字游戏。其实,邢台市和内邱县当时参与这件事的官员,对我的引荐人资格都是心知肚明的,我也有好多材料能证明,为什么他们都不讲实话?”
韩杰透露,邢台市副市长张砚平私下曾对他说:不是不给你落实奖励,主要是没想到这项投资这么大,如果按“六十条”规定的1%~2.5%拿奖金不太现实。
邢台市商务局原主管副局长石振泉(现任市商务局局长)曾讲:邢台的底线是80万,“你知道80万是多少么?在邢台可以买好几套房子啦!”
奖金涨了一倍,韩杰还是没接。
“80万在2004年的北京也能买套房子,不算少。但我为什么没接?政府立了法规那就得说话算数。人与人之间都得讲求信誉,何况担负更大责任的政府?难道邢台市政府的信誉与80万能划等号吗?”
“按最低1%计算,光一期工程9亿的投资,我就该领900万,紧接着就是二期的7.5亿,起码750万,累计 1650万。如果按2.5%计算,奖金上限可以达到4125万。”
《新世纪周刊》在位于内邱大孟村镇的建滔(河北)化工集团了解到,该集团的第三期40万吨醋酸(乙酸)工程也已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投资18亿。三期采纳的工艺是以甲醇为原料催化合成醋酸。
此时的建滔,建厂之初的高层元老所剩无几,“韩杰”就更是一个陌生人。
“钱,他们是不缺的”,韩杰指的是内邱县。
2007年,邢台市地税局在其官方网站上贴出了上年纳税100强企业,建滔排行第十。去年,仅上缴的地税就有 1亿多。
为何拖了三年多才打官司
“我一直希望通过行政的手段去解决这事,但后来发现还是解决不了。去了几十次,门都进不去,连电话都不接,还怎么着急?”
2006年,韩杰通过各种渠道给河北省政府写信通报此事,当年6月12日,对韩杰的引资奖励甚至进入到河北省长督办程序。
“邢政呈【2006】31号”文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邢台市给省政府的答复。
段群英作为内邱县的代表首次主动找韩杰时,离2004年11月邢台给内邱发出“给钱”指示的时间已接近两年。
对此,韩杰在给省政府的情况汇报中这样写道:“当我接到‘邢台市代表’的电话时,我以为是在做梦,以前我从没敢奢望过‘邢台市’代表能主动与我联系。”
但段群英也不能作主,奖金的事还得由内邱县委书记、县长说了算。
邢台市商务局的李晓华泡了杯浓茶,缓缓坐上靠椅幽幽地说:“这个找起来有点难度哦,那边的书记、分管县长都换过两三碴了。”
2008年6月23日,内邱县。段群英在电话中称正在深圳开会,按内邱的规定,所有采访必须通过县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的两位工作人员兴奋地拿出建滔项目的宣传材料,操着浓重的本地口音夸耀内邱提供的优惠政策与良好的配合工作,对前期引资的细节及事后奖励的问询没有任何反应。
他们甚至都不清楚当时这些曾经的主管领导是谁、去哪了。
除了那个让他“没签协议就别带外商来考察”的副县长刘立生和段群英,韩杰也不清楚内邱的情况,他只联系到市里。
“这事情吧,就是中间环节过多造成的麻烦,”邢台市商务局李晓华受访时一拍大腿笑了起来,“一笔糊涂账。”
2006年下半年,在省政府督办也仍然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韩杰萌发了打行政官司的想法。邢台有关人员听说此事后,给韩杰传达了这样的信息:如果起诉,40万也别想要。
“我知道这样对邢台市政府形象和未来的招商引资影响不好。我祖籍是河北,邢台毕竟是妈妈的老家,我也有很深的感情,实在不想因为这个事情给河北抹黑,所以下这个决心不容易。”
“但出来混这么多年了,说话算数我觉得就是为人处世的底线。这些年邢台经济在河北是数一数二的落后,为什么?我觉得跟观念有很大关系。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建设诚信政府,树立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又是为什么?邢台市有关领导应该好好想想!”
“对本诉讼请求的回执,今天已通过特快专递寄给韩杰了。你想知道立没立案找韩杰问去吧。”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苏天志“啪”一下挂掉电话。
韩杰的律师冯云在回复的电子邮件中说,韩杰于2008年6月10日前往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邢台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为由对其提起诉讼。当天法院见到此案显得很为难,拒绝接受其递交的诉讼材料,韩杰只好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递交。
“看起来,同邢台市打交道难,与法院打交道也不容易!”
“反正被逼到这个份上了,只能一条路走到底,邢台法院不管,就到省高院;省不行,就上最高法院。我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
7月1日,韩杰的“第一巴掌”落空了。
邢台中院的行政裁定书认定,原告因“未向本院提交本人与内邱(香港)建滔煤化工项目及资金承接单位先期签订的 ‘引荐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无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起诉人具备引荐人资格”,故而“理据不足”不予受理。
无奈,韩杰决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来源:新世纪周刊 作者:吴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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