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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报讯 (通讯员 谭建强) 近日,县规划局依法强制拆除了一处违法建筑,拆除时间仅用1个小时。
该违法建筑位于梓潼街道办事处大同街“明大”小区道路旁,属砖木结构,建筑面积8平方米,系“明大”小区一居民未经审批许可、占用公共通道修建的临时建筑。该建筑的修建,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公共安全和城市景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6月中旬,县规划局监察中队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对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其违法事实的危害性,并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置若罔闻、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6月27日上午,县规划局会同公安、市政、建委、梓潼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将违法建筑强行拆除。
这次违法建筑的拆除,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来,今年进行的第5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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