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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1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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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亲身经历:昨天大约14:40分,我开车经过那里,在老城正街上党校门口的位置,两个民警手握1米长的钢管,就是不敢上前去,那个疯子手拿两把菜刀乱舞,现场当时有好多群众围观,场面相当危险,当我的车慢慢从疯子旁边经过,突然那疯子转身向我走来,我急忙倒档,可是我的爱车还是被刀划伤,油漆划掉几道,现在想来很是气愤,我们的民警一路跟着那个疯子一时竟束手无策!!若是当时伤了民众,那两个民警是否该担责任?或是我加油门撞坏那个疯子,我应该是正当防卫吧?
呼吁:我们吃纳税人俸禄的警察同志,是否应该在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冲在最前面?岂能任由一个手持两刀疯子在街上漫游半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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