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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3: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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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东莞
Re:足协发出催款律师函 盈方称将以法律手段回应
由于中国足协经营不善,直接导致代理商瑞士盈方公司损失巨大,因此,盈方在2008年并未按照当初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向中国足协支付年代理费。盈方这一举动让双方矛盾升级。目前,中国足协已通过律师事务所向盈方公司单方面发出律师函,希望盈方能够尽快支付拖欠的代理费。
在9月1日的办公会议上,谢亚龙向中国足协中层干部们通报了中超公司决定就拖欠2006年中超联赛冠名赞助费起诉爱福克斯等事项,同时布置了男女足国家队组队等其他各项工作并责成各部门组织实施。9日下午的紧急会议上,谢亚龙在离开足协前往国家行学院学习前勉励各级工作人员继续做好这些已经布置下来的工作,特别是中超联赛冠名赞助费起诉一事。
中国足协与盈方体育传媒公司于2006年正式合作,双方签署了5年的协议,盈方从此成为“中国之队”的代理商。根据合同约定,盈方每年应向中国足协支付年代理费1000万美元,并为中国男女足以及国青男足每年至少联系到22场国际A级赛事。
因为瑞士盈方传媒集团在中国的境遇并不顺利,除了洒在中国足球身上的大把钞票有去无回外,向中国足协伸手要灾难性索赔的举动更是惊爆了中国上下。因此,目前足协与盈方公司合作的前提是先解决“经济危机”问题。
不过,由于中国足协管理不善,加上今年国足世界杯十强赛出局以及国奥队的解散,让盈方公司下半年没有任何比赛可以经营,这也让中国之队损失了一些赞助商,这一切都让盈方非常不满。因此,对于中国足协单方对其发出律师函这一做法,盈方公司某高层认为:“中国足协的做法太偏激了,在没有同公司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决定让我们双方以后很难彼此信任。”
该高层说:“当初签署合作协议时,我们都是本着赛事运营和品牌提升的目的进行合作的。而现在由于中国足协自身经营不善,导致赞助商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同时也让我们与赞助商的谈判陷入尴尬的境地。造成这一切的并不是盈方公司一方所为,更不能把责任全部归咎到公司头上,我认为中国足协对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作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经纪公司之一,盈方在中国可谓是有得有失。CBA联赛和中国篮球之队的经营让其收入不菲。但不幸的是,自从签了中国足球经营权后,赛事运营和品牌提升并没有达到盈方最初的目的。
盈方公司表示:“公司之所以迟迟未支付2008年的代理费,一是中国足协自身的原因让双方共同受损,二是足协目前的人事变动以及未来的决策和目标太不确定,这些因素也导致盈方暂缓支付代理费。不过,如果中国足协将盈方诉诸法律,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话,那么盈方也将追究中国足协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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