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你好,感谢你们对潼南扶贫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帖文反映情况,作如下回复: 2014年潼南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实施以来,按照建档贫困户识别标准:一是收入标准,即2013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二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户(16-60岁)。经村民自愿申请,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等程序,在村、镇公示后,县扶贫办汇总在潼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公告以来,感谢广大网民对全县建档立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有群众反映有的贫困户不真实,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到镇街村进行核实。如经查实某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将对该户删除建档贫困户。监督举报电话44578259,联系人:凡文全。 潼南县扶贫办网络发言人 2014年7月23日
E, N/ H* e/ O* N' u, a7 `+ G2014.08.14已提供正确电话号码,欢迎网友继续监督和提出你们宝贵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