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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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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尊敬的网民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投诉人照片中反映的地方为梓潼街道办事处卫星村4社张家店河沟。我局执法人员沿河巡查,发现有一家名为潼南县金三合养殖场,该养殖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养殖规模1200头,经营模式为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代养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产生的部分污染物未进入沼气池,大量未经处理的养殖粪便和尿液通过公路涵洞流入了养殖场对面的张家店河沟。
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责令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对其停止供应生猪仔;同时我局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对潼南县金三合养殖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该行政处罚程序正在跟进中。
潼南区环保局网络发言人
2015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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