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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9 14: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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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东莞
《半妖之途》 第一集 实验牢笼 第十四章 工作
鲁克的生活进入了正规,他决定把陈宗白留下的痕迹全部都丢弃掉。
他来到旧货市场,用剩下的钱买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裤和一双橡胶底球鞋,款式虽然陈旧,但洗得很干净,鲁克穿上后,觉得跟山区出来的民工还有差距,于是又把头发弄蓬松,沿着河边的黄泥路跑了几个来回,身上沾满了尘土,球鞋都分辨不出本来的颜色了──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
鲁克把换下的衣裤包在一起,塞了几块砖头,用力打成一个死结,丢进了城西的大运河里。他看着自己的一段过去载沉载浮,淹没在河水里,不禁长长舒了口气。
现在他身无分文,最迫切的需求是找到一个安身之处,不过鲁克并没有着急,他相信转机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来临。他继续在西昆市的街头游荡,一路注意着店面外张贴的征人启事,不知不觉中,他穿过大运河,来到了人声嘈杂的摆渡街上。
街道很宽阔,一直通往西昆大学的本部,两旁都是小饭店,偶尔有那么一两间书店或者文具店,夹在油烟中间,孤零零不成气候。
鲁克一路找过去,注意到一家沼北饭馆,漆水退得很厉害,看来是开张有年头了。店门口贴着一张征人启事,上面写道:「招服务员若干,男女不限,要求身体健康,能吃苦。管饭,有住宿,工资面议。沼北饭馆,年月日。」后面还有两句广告:「纯正的沼北口味,包您吃了忘不掉!」
这时是下午三点多,午市已经结束了,夜市还没有开始营业,饭店里空荡荡的,显得很冷清。进门右手就是柜台,一个中年妇女正低着头算帐,鲁克轻轻敲了一下台面,跟她打了个招呼:「老板,招工吗?」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像电视里的播音员,声音略带一丝沙哑,穿过耳朵一直钻进心坎里,让人感觉非常舒服。那个妇女立刻抬起头来,脸上堆满了职业的笑容,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脏兮兮的青年,一看就是从山区出来打工的乡下人,声音和形象的反差是如此之大,她不禁「咦」了一声,不去理睬他,低下头继续算帐。
鲁克耐心地等她把手头的帐算完,这才客气地问:「老板,你们门口贴了一张招工的启事,我想试试看,您看行不行?」
那个妇女翻起一对白眼,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冷冰冰地说:「灰头土脸的,先去洗一洗再过来,我们这里是饭店,不是建筑工地!」
鲁克的脾气很好,微笑着说:「好吧,麻烦您稍等一会。喏,这是我的身份证,先放在这儿,我去洗一洗,待会就过来。」说着,他掏出那张五百块买来的身份证,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台上。
他的举止引起了妇女的好感,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她叫住鲁克,接过身份证粗粗地看了几眼,说:「你叫卢定一,连云山辘轳沟人?在哪里?从来没听说过!」
「在白篁城的西面,连云山,出竹笋和扁尖的,偏僻得很,要走上三天三夜的山路才能看见公路。」
那妇女摇摇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又把身份证上的照片跟真人对了几遍,说:「这样吧,我叫小刘领你到后院去冲一冲,弄得整齐一点再去见老板。他愿不愿意留你,就看你的运气吧。」
「原来她并不是老板!难道是老板娘?」鲁克心里嘀咕了一句,笑着说:「那真是谢谢您了!」他展颜一笑,灰暗的脸庞立刻生动起来,就像蒙尘的珍珠洗去了尘埃,焕发出青春的光芒。
那个妇女愣了一下,提高了喉咙叫道:「小刘,小刘,快出来!」
一个五短身材的青年应声跑了出来,金鱼眼大蒜鼻,腰里围着围裙,手上还拎着一块抹布,冲着她问:「陈姨,什么事?我忙着呢!」
「带这个小伙子到后院去,给条毛巾,让他收拾收拾再领他去见老板。如果他在午睡就等一会,吵醒了他要发脾气的。」
小刘歪着脑袋打量了鲁克几眼,笑着说:「这是哪来的土包子,不会是妳亲戚吧?这么照应他!」
「你要死啦,我哪来这种亲戚!他是来招工的。快领他进去,别挡在门口,听见没有!」
小刘引着鲁克往里面走,随口问他:「你叫什么?哪里人?」鲁克一边打量着饭店的格局,一边回答说:「我叫卢定一,辘轳沟人。你呢?」
小刘努力卷着舌头说:「我叫刘春生,就是附近北埭镇上的,在这里打工,端盘子,他们都叫我小刘。嘿,你的普通话真标准,念过书吗?」
鲁克犹豫了一下,说:「小学都没毕业。」
两人拉着话穿过一扇防盗门,来到一个宽敞的庭院里,周围种着三、四棵高大的银杏树,地上摆满了姿态各异的树桩盆景,角落里的墙上伸出一只水龙头,下面凑着一只七石大缸,一半埋在地下,里面盛着大半缸水,养了好几条肥大的鲤鱼。
「这是干什么用的?」
「你是说那口大缸?老板喜欢养盆景,自来水不能直接浇,味道太重,要搁上一段时间才能用。」
「这鱼是用来吃的吗?」
「不是,给水增加肥料的,浇花浇树特别好……来,把头冲一下,我去给你拿条毛巾来,等着。」
鲁克谢了他一声,用力把身上的衣服拍了一遍,灰尘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向上飞腾,消失在肉眼看不见的高空里。鲁克的动作慢了下来,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微笑,他知道,这些灰尘并不是没有用的,它们将促使水汽凝结成为雨滴,降落到地面上,滋润万物。
刘春生拿了一条毛巾一溜小跑过来,催促他说:「你怎么还没好,看什么哪!快,老板醒了,我领你去见他!」
鲁克笨手笨脚用吊桶接着大半桶自来水,弯下腰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胡乱揉了几下头发,再把脸用力搓了一遍。他接过毛巾,上下擦干了水,用手指捋顺头发,说:「好了,咱们走吧!」
刘春生盯着他的脸,羡慕地说:「原来你长得挺俊的,瞧瞧,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要是换身象样点的衣裳,谁还看得出你是山里人!」
二人穿过银杏的树荫,来到一栋三楼三底的楼房前。刘春生让鲁克在踏步前候着,大声叫道:「老板,曹老板,我把人领来了!」
一个敦实的中年汉子走了出来,脸上全是横肉,单眼皮,厚嘴唇,脖子很强壮,几乎跟头一样粗,头颈里戴着一根小指粗细的金链子,穿著汗背心,露出一身的好肌肉。他上下打量着鲁克,只见他头发又黑又亮,湿漉漉还挂着几滴水珠,一张脸有点电影明星的气质,自信,沉稳,跟刘春生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他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你是来打工的?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卢定一,连云山辘轳沟人,刚到这里,想找份工作。」
听了他的声音,曹老板更是吃惊,他又仔仔细细看了鲁克一遍,说:「你长得不像是山里人,有身份证吗?」
「有的,已经交给陈姨了。」
「吓,我这个管事的还没发话,她倒先把人给收下了,你跟她很投缘嘛!」
「陈姨看我刚到大城市来,没个着落,也是一片好心。她说能不能留下来还是老板说了算,要看我的运气。」
刘春生在一旁敲边鼓说:「老板,现在人手很紧,杨子他们都回老家探亲去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留下他吧!」
「留下他也做不久,他跟你们不一样,迟早要跳高枝的。」曹老板从身边摸出一包长寿牌香烟,用嘴叼出一根,点燃了深深吸了一口,含含糊糊地说,「小子,我也是苦日子出身,什么样的事没经历过!既然你找上门来,我就帮你一把,试用一个月,管饭,没工资,你愿意就留下来。不过咱们丑话说在前面,你在这儿待一天,就得安分守己,别给我惹麻烦,听见没有?」
鲁克知道曹老板是收下自己了,向他鞠了个躬,说:「谢谢老板。」
「嗯,让我想想看,老张那里也缺人手……小刘,你带他去厨房,把他交给张师傅,其它的你就不用管了。」
刘春生不干了,抱怨说:「老板,这可不对,你招的是服务员,怎么送厨房去了?」
曹老板吐出一个烟圈,饶有兴致地说:「想知道为什么吗?我问你,经常光顾咱们饭店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前边西昆大学的学生呗!」
「掏腰包付账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全是男的,哪好意思叫女的付账!嘿,老板,你问这些干什么?」
「那小子要是当服务员,女学生的眼光全被他吸引过去了,你说那些男的下趟还会光顾咱们店吗?」
「……也对,我怎么没想到!」
「所以他只能去厨房帮帮张师傅的忙,前台跑腿就全靠你了!」
刘春生这才反应过来,苦着个脸嘀咕说:「老板直接说我长得对不起观众就成了,何必要绕圈子!」
「呵呵,你还有自知之明。别抱怨了,你没有当小白脸的潜质,天生就只能吃这碗饭!」
鲁克望着他们两个,脸上露出了会意的微笑,他开始喜欢上曹老板和刘春生,喜欢上这家沼北饭馆。
张师傅大名叫做张得胜,正宗的沼北人,瘦高个子,鲁克站在他身边就像是父子俩,这让他们彼此多了一份亲切感。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得胜才是这家沼北饭馆的顶梁柱。他的几样拿手菜,稻香脆皮狗肉,羊杂高汤,酸菜火锅,绿鸟鸡,极品羔羊肉,沼北烧烤,非常有特色,那是旁的饭店学不像的。
沼北饭馆在西昆大学的学生中间口碑很好,不管是进门不久的新生还是混了三、四年的老油条,隔三岔五都会来品尝一下所谓的纯正沼北风味。但是沼北籍的学生在慕名光顾以后,却十有八九会嗤之以鼻,认为这家饭馆的沼北菜已经变了味,根本没有老家的那股子纯正味道。
这一点张得胜也没有否认,为了适应西昆市居民的口味,他对所有的菜都做了些改良和尝试,毕竟西昆市离沼北万儿八千里,原材料和调料都不可能做到跟沼北一模一样。
张得胜认为,烹饪是一门调和的艺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入乡要随俗,厨师应当充分利用当地现成的原材料,揣摩食客的口味,烧出具有沼北风味的菜肴来,而不是全盘照搬。
鲁克每天的工作就是帮着张师傅洗菜刷锅,干一些打杂的零活,这些活本来是刘春生他们帮着干的,现在有了鲁克,他们一个个乐得清闲去了。
一大清早,天还没有亮,张师傅就领着鲁克到城西的批发菜场去选购蔬菜和水产品,要装上满满的一货车,赶在上班的高峰到来之前,颤巍巍地开回饭馆去。
这个时候,肉制品公司的丁老板也差不多等在门口了,沼北饭馆是老主顾了,他一向亲自送货上门,猪肉,羊肉,牛肉,光鸡,光鸭,全是新鲜的上等货色,等张师傅过目以后,再一并送到后院去。
鲁克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匆匆忙忙吃过早点,开始了一天繁忙的工作。整个早晨,他都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埋头洗菜。蔬菜比较简单,稍微摘掉一些根须和腐烂的叶子,用自来水冲一下,整整齐齐码在箩筐里;肉也好办,用钳子拔去一些残留的细毛,洗干净血水就成了;最麻烦的就属鱼了,去鳞挖鳃,开膛破肚,如果不小心把苦胆给弄碎了,还得用醋反复擦,不断用舌头尝,没苦味才行。
鲁克最犯难的就是处理鱼了,浓重的腥味让他头昏脑胀,犯恶心,后来刘春生教了他一个办法,每次杀鱼前塞棉花在鼻孔里,光用嘴呼吸,这才感觉好一些。
曹老板早上九点钟准时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看着鲁克洗菜。偶尔买到大鱼,他更是兴致盎然,吩咐鲁克把鱼鳞鱼鳃肚肠血水什么的都留下来,装进密封的玻璃瓶,又加了不少晒干的桔子皮,埋在院子的角落里。
鲁克感到很好奇,又腥又臭的东西,曹老板像宝贝一样留下来,有什么用?曹老板笑咪咪地说:「不懂了吧,这叫作沤肥,埋上三、五年再拿出来浇花,比什么化肥都强。这可是我的秘诀!喏,那些桔子皮加进去,沤出来的肥就不臭了,不然的话,吓,咱们饭馆就没人敢上门了,全要给熏跑!」
每到这个时候,曹老板就特别亲切健谈,那些树桩盆景全是他的宝贝,陈姨经常说,曹老板伺候它们比对自己的女儿都要好。
一直忙到十一点半,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鲁克就得洗干净手,到厨房去帮忙。张师傅同时照看三口灶,一口炖汤,两口烧菜,他的手脚非常俐落,生菜下锅,三颠两颠大火一燎就出锅装盆了。用他自己话说,菜是被火「挤」熟的,而不是「烧」熟的,只有这样才够味。
每当一道菜结束,鲁克就拉一下铃,刘春生忙不迭地跑进来端菜,抽空跟他说笑几句。等他出去以后,鲁克调小煤气,往油锅里舀几勺清水,稍稍加热一会,用竹刷子洗去油渍,然后泼去刷锅水,看着残留的水滴逐渐变小,嘶嘶化作氤氲蒸汽。等到铁锅变得又干又烫,张师傅又该来做下一道菜了,等待鲁克的是另一口油腻腻的铁锅。
午市要到下午两点钟才结束,这个时候如果曹老板心情好,他会慷慨地让张师傅炒上几个菜,叫上伙计们好好吃顿午饭,如果他心情不好或者出去应酬了,陈姨就到隔壁叫几份快餐,胡乱打发上一顿。至于张师傅,他在厨房里有自己的小灶,菜虽然不多但质量很高,抿上一点烧酒,完了再睡个午觉,那是刘春生他们再羡慕不过的生活了。
鲁克按理说应该跟刘春生他们一起吃饭,但是张师傅特别看重他,隔三岔五地把他叫进厨房陪他喝酒,这让外面的那帮人看不过去,愤愤不平地发着牢骚,大家都是打工的,凭什么你有小灶吃!
鲁克对人情世故没什么概念,张得胜叫他去,他就撂下刘春生他们兴高采烈地进了厨房。两人面对面地坐在一张矮桌前,倒上两杯烧酒,一边吃一边闲聊。张得胜会为鲁克特地烧几个压箱底的拿手菜,油而不腻,回味绵长,平时一般人是吃不到的,只有跟曹老板一起玩盆景的好朋友或者工商署税务署的头头们过来,他才会露上一手。
鲁克吃得很少,每道菜只是尝尝味道,但是他的话很多,他虚心地向张得胜请教很多问题,关于烹饪方面的,或者是饭店里的人事关系。张得胜红光满面,嚼得菜吱吱直响,卷着舌头回答着鲁克的问题,鲁克学到了很多烹饪的知识,比如说刀功、火候、翻炒、调味等等,长了很多见识,另外,在张得胜的片言只语里,他也逐渐意识到这家饭馆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曹老板本名叫曹聚风,年轻时是西昆市的一霸,黑道白道都很兜得转,据说当年跟一帮愣头青动刀子打架,单枪匹马撂倒了七、八个,自己肚子上也被捅了一家伙,肠子都流了出来。他用手捂住,硬是走到了医院,只躺了一个月就完全康复,依然是一条好汉子,医生和护士们都啧啧称奇,时至今日还当成是一件稀罕事传说。
后来曹聚风娶了老婆,生了一子一女,人到了中年,锐气渐渐消磨,于是在摆渡街上开了一家饭馆维持生计。他为人仗义,朋友们经常来捧场,方方面面的关系又摆得平,所以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沼北饭馆已经成为摆渡街上的小有名气的一块招牌了。
在前面柜台管帐的陈姨是曹聚风的小姨子,下岗以后闲着没事,又不愿白白接受姐姐和姐夫的资助,就自告奋勇到饭馆来帮忙,正好曹聚风想找一个信得过的人管帐,于是陈姨就顺理成章成为了饭馆的第二号人物。至于她的姐姐陈蓉,她在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当护士长,工作很忙,根本不管饭馆的业务。
饭馆里招收的零时工很多,除了刘春生是北埭镇上的,为人还算老实,其它的都是从松江上游的兹邝区出来的,到西昆市打工已经好几年了,老油条,拉帮结派,比较嚣张,因为推荐人的面子大,曹老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好好干就不找他们的茬。张得胜郑重其事地告诫鲁克别跟他们混在一起。
这一聊往往就是一下午,鲁克听得津津有味,张得胜也忘了午睡。到最后饭菜还剩下不少,张得胜劝鲁克多吃一点,鲁克总是笑着说:「我从小就是这样,饭量很少,吃多了胃撑得难受,反而不舒服。」
张得胜觉得很奇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正在长头上,怎么吃得这么少?难道他是喝西北风长这么高的?不过既然鲁克不愿意多吃,他也不再勉强,他知道鲁克其实还是很欣赏他的手艺的。
到了下午五点钟,天色慢慢暗下来,夜市正式开始了,张得胜和鲁克又在闷热的厨房里忙活起来。沼北饭馆晚上的生意特别好,客人来了一拨又一拨,翻了好几次台,忙得大家像陀螺一样连轴转,一直要过了九点钟,饭馆打烊以后,他们才能抽空吃上几口晚饭,刷洗刷洗准备睡觉。
鲁克跟刘春生他们一起睡在东面房间的通铺上。大伙儿忙了一天,脑袋挨着枕头就鼾声大作,打雷都吵不醒。鲁克睁大了眼睛躺上一小会,等大家都睡熟了,就悄悄地爬起来,从席子下面抽出一本《人类的故事》,蹑手蹑脚来到庭院里,坐在冰凉的石板上,背靠着养鱼的大水缸,在月光下开始看书。
最早留意到鲁克这个习惯的,是曹聚风的女儿曹静文,她今年读高三,每天温习功课都要到很晚,但是当她熄灯睡觉的时候,从二楼窗帘的缝隙里张望一下,还可以看见那个打工的年轻人全神贯注地盯着手里的书页,脸上没有半点疲倦的神情。这让她很好奇。他到底在看什么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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