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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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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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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新京报评论 141评
民众围观执法并拍摄,源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这是一项宪法性权利。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也正是促进警方文明执法、开明执法、严明执法和透明执法的契机。
5月30日,一段“太原警察打人”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对办案民警的质疑。后经查明,这是一起因停车纠纷而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针对这一事件,四川平昌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昌公安”予以声援:“遇到警察执法,请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不允许!”
这一声棒喝引来不少围观群众。围观何以能改变中国?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围观群众人人都有摄像头,这让第三方在网络舆论场上还原现场成为可能。在一个缺乏互信的社会中,选择相信“有图有真相”是一种必然。如果围观不能拍摄,通过围观来促进执法公正的意义也就失去了。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网络舆论场提供了海量的信息,也不可避免会夹带一些恶意攻击执法者的视频或文字。有时甚至视频是真的,但截头去尾之后,视频呈现的内容也可能引起网民的普遍误读,就如所谓“太原警察打人”的视频一样,后来也出现了反转的声音,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嫌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样的“反转剧”在自媒体时代并不稀奇。有时真相的浮现需要反复证实和证伪。网民乐于追逐碎片化阅读,而依法处置需要等一等网络信息的自我净化。在法定程序上,还需要各方当事人的各自举证以及各自主张或辩解。即便如此,一个反转的个案,是无法援引用来否定群众围观拍摄执法的。
或许正因为个案的说服力不强,“平昌公安”还在官微中一口气列出了七条相关规定,以支持“遇到警察执法,不得随意拍摄”的观点。不过笔者按图索骥,一一查验了这些法条,却并未发现有“禁止民众拍摄执法”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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