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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08日07:08 重庆商报 ■我国首个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即将出台
■严重烧伤和瘫痪被排除在外
■最迟明年6月推行
本报讯(记者 刘定云)曾经被指责“保死不保生”的重大疾病保险即将拥有全国第一个规范标准,25种重大疾病被列入重疾险之中,其中6种重大疾病是必保病种。昨天,保监会称,在2006年4月启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经8个月努力制定的国内首个《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即将正式出台。
保监会称,该《规范》在行业使用,并针对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业务量最大的特点,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凡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这6种疾病是: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如果不包含这6种疾病,那就不能取名为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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