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3071|回复: 19
收起左侧

[社会] 6.30南京江宁车祸司机最高判罚:死刑加220万赔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14 19: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上海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车祸现场已不能用一个惨字来形容



    第1撞



  张鹏 男 29岁



  怀孕妻子走内侧躲过一劫



  金盛路522—1号位于金盛路东侧。在一家超市门口,记者看到一双黑色印花的男式夹趾拖鞋。“人送医院去了,拖鞋扔这了。”超市老板娘说,被撞的是一个小伙子。“他当时正带着老婆在路边散步,老婆怀孕了。小伙走靠马路一侧,孕妇走靠人行道这边。”一辆轿车突然从他们身后冲来,车右侧的后视镜“哐”地刮到小伙,小伙当场倒地。



  “啊!”孕妇吓得呆住了,随即反应过来,蹲在丈夫旁边大哭起来。小伙似乎受伤不重,还能说话,他对妻子说,“哭什么,我没事。”并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肇事的轿车没有减速,而是斜斜地朝着路对面冲去。



  伤者说:我很幸运



  昨晚10点50分左右,张鹏躺在江宁医院病床上,胳膊缠着纱布,精神还好,跟病床周围亲属在聊天。而身怀六甲的妻子紧紧守在他的左边。幸运的是,除了胳膊受了些皮外伤,张鹏仅腰部有点扭伤。



  回忆起两个多小时前的这场车祸,张鹏感到很幸运,“还好我的伤不重,其他人就太惨了!”张鹏说,自己走得好好的,没有任何征兆,突然感到被什么东西撞到,整个人几乎要飞起来,随后摔在地上。“我自己也开车,却根本感觉不出他的速度快到什么地步。”



   一旁的妻子被吓呆了,半天才缓过神。当小夫妻俩抬头再往前方看时,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辆刚刚撞过张鹏的轿车正发疯般继续向西瓜摊上撞去。



  第2、3撞



  李影 女32岁 王殿福 男 45岁



  两位瓜农遭殃



  从金盛路522—1号向北,记者走过一段300多米长的路段,来到一排卖西瓜的棚子前。这排西瓜摊有6家,最北侧两个棚子已经部分倒塌,一堆西瓜被“开膛破肚”,露出鲜红的瓜瓤,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我当时站在摊子前,老远就看到那辆车开过来。”一位西瓜摊主还在纳闷,“买西瓜开这么快的车干什么?”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这辆车就带着一阵风从她面前擦身而过。“哐,哐!”轿车将左边两个摊主先后撞翻,“他们也站在摊子前的。如果车子多转一点弯,我现在就不可能站这里了……”摊主惊魂未定地说。



  “这车撞完人没停,紧接着我就听见哐哐哐哐,接连响,就像电影里的一样。”



  伤者说:醒来已在救护车上



  江宁医院住院部11楼,李影痛苦地小声哼哼,受伤的头部被血迹斑斑的纱布紧紧裹着,额头高高肿起以至于整张脸几乎都变了形。



  一旁的亲属告诉记者,李影的头部被撞出一个洞,总共缝了十几针,此外身上多处擦伤。“她现在什么姿势都不舒服,身上这也是伤口那也是伤口。我们大老远从安徽过来,一天下来,卖个瓜容易吗,这下全砸到看病上了。”



  陪同李影一起卖瓜的还有她的妹妹,这个被晒得黝黑的姑娘在事发时恰好站在李影不远处,幸运的是她躲过了这一劫,但想起那一幕依旧不寒而栗。“那车子原来走在路的东侧,突然变了方向,横插过来。速度快得不得了,根本反应不过来,车子就把我姐顶翻了。太吓人了!”看到姐姐受伤,妹妹第一反应就是拨打120叫急救车,却紧张得没有力气再报警。“后来,我让路人帮忙报的警。”



  伤者说:1000元“天女散花”



  45岁的瓜农王殿福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老。由于腿部受伤,他只能侧卧在病床上。回忆起当时的一幕,王殿福说自己的西瓜摊紧挨着李影的,顶多有两米远,自己站在靠外的西瓜旁吆喝。



    当那辆轿车疯狂开来后,老王亲眼看到李影被撞,但那一瞬自己的脑子却是一片空白,双脚像被钉住一样动弹不得。“具体记不清了,太快。”老王摆手说,他现在倒是不担心自己的伤势,只是想着辛辛苦苦卖了一天瓜,那兜里的1000元钱现在还能不能找回来。



    “心疼啊!”老王说,他只清楚地记得,自己被车子撞飞后,装着卖瓜钱的小包被撞开,1000元的零钱像天女散花般撒向了西瓜摊上,落在西瓜堆里。“我可怎么再捡回来,估计现在早没了。”老王不停地念叨。



    第4撞



  骑车女命丧当场



  撞击到两位西瓜摊主后,轿车没有丝毫减速,而是又掉转方向,斜斜地向路东侧冲去。在路中央,轿车将一辆骑自行车的中年女子撞飞。



  “她朝前飞了好几米,落在地上。”目击者指着路中央的那摊血说,女子当场就不动了,死了。轿车将自行车轧变形,撞死女子后,仍然没有减速,而是继续朝对面疯狂冲去。



  第5、6撞



  男子当场死亡



  孕妇腹部破裂……



  随后一路人又遇难



  “哐!”接下来的这次撞击的受害者,是一个胖胖的男子。当时他正和一名孕妇走在路东侧靠路边位置。这里停着一排车辆,好几辆车都被撞到。



  最靠近他的,是一辆银灰色现代商务车。记者看到,这辆商务车后盖被撞开,高高地翘起,车内到处是血迹。“被撞了十几分钟后,我们才听见车里传来哼哼的声音。”一位目击者说,这个胖胖的男子被撞后,并没有被及时发现,因为他被撞后,整个人飞起来撞进这辆商务车里。“等我们发现他,把他救出来后,人已经没声音了……”



  记者随后了解到,该男子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就在胖胖的男子被撞后的瞬间,一个孕妇成了这场事故中最令人痛惜的死者。



  在现代商务车前,停着一辆黑色现代索纳塔轿车。轿车左后角深深瘪了进去,挡风玻璃也碎了,车身上溅满了喷射状的鲜血。在车身西侧地上,还有一大片鲜血。



  “这是那个孕妇的血。”目击者说,孕妇被撞后,整个人飞起,撞到这辆索纳塔轿车上。“惨啊!”几位目击者皱着眉头,不忍再说下去。



  据悉,孕妇倒在地上,鲜血从她破裂的腹部喷涌而出,她几乎没怎么挣扎,就一动不动了。当民警赶到,将她抬上车时,一个已经成形的胎儿从她腹部滑落到地上。“小孩都这么大了。”一位中年女子用手比画出二三十厘米的样子。“两条人命啊——”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惨的事,太惨了!”围观市民咬牙切齿地说,“那轿车的速度不会少于100码,驾驶员该死!”



  至此,这辆疯狂的轿车继续向前飞奔,途中又撞飞一个人。而这个人,成了又一名遇难者。



  第7撞



  夫妻瞬间阴阳相隔



  从孕妇死亡处向前数十米,记者来到金盛路888号一家超市门前。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富康轿车已经少了一个角和一个轮子。在这个超市门口,一名年轻的丈夫和他的妻子刚走出超市,来到路边,丈夫随即当场失去生命。他买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小伙当场被撞死,女的脸上全是血。”目击者说,这对夫妻转眼间阴阳相隔。



  在江宁医院,这位刚刚失去丈夫的女子坐在急诊室内,眼中含着泪水。“当时8点多,我吃过晚饭和丈夫出门,走到金盛路这边时,突然感觉后面有东西撞击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是辆轿车,再看时,我丈夫没了!”女子面部被撞伤,但她似乎感觉不到自己的痛,而只念叨着丈夫。



  的哥拦截



  据了解,肇事车随后继续向北行驶,消失在夜幕中,但最后终于被拦停。



  再向前走400多米,记者终于看到肇事车辆,这是一辆黑色的别克君越轿车。它停在天地新城门口,被一圈警戒线围住。



  天地新城小区保安说,他们听到几声巨响后,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开来,“车速不快。”紧接着,两辆小车追上来,将这辆轿车逼停。小车上的人下车后,将驾驶员从车里拖出来。此时,后面跑过来很多人,有人要冲上去打驾驶员,但被劝下。民警赶到后,将驾驶员带上了警车。



  拦停肇事车的是的哥石师傅(音)。“当时我正驾车行驶在金盛路上。突然,从后视镜中发现一辆轿车要超车”。石师傅说,他仔细一瞧,不禁大为讶异,这辆别克车毁坏得十分严重,没了保险杠,车前脸被撞得坑坑洼洼。“我一看就知道这车子肯定出事了。肇事不能逃逸啊!”石师傅当即加速将别克车逼停至路边。



  停下车,石师傅下车查看,发现别克车内的气囊都已打开,似乎还有一股青烟。车内的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面无表情。就在石师傅数落男子时,随后一名驾车而来的男青年,怒气冲冲地斥责中年男子。“你往哪跑,肯定跑不掉的。”



  据石师傅回忆,中年男子在众人指责声中下了车,两腿发软,当即瘫倒在地上,后来被警方带走。



  5死4伤



  接到报警后,南京警方闻警而动,沿线设卡,事发五分钟后,将逃离男子成功截获。



  接报后,南京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紧急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救援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伤员,追缉肇事车辆。在长达1400余米事发路段,共有9名行人被撞。其中,3人当场死亡,两人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宁区医院救治。



  经查,涉嫌肇事司机张某(男,44岁),现住江宁区东山街道。经检验,该男子系酒后驾车。事发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市领导亲赴现场组织处置,并赴医院看望伤员,安抚死者家属。目前,事故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死刑加220万赔偿







    据警方介绍,肇事者为张明宝,男,43岁,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负责高尔夫国际花园某工程施工。据悉,张明宝家住江宁东山街道,江宁人,既非公务员,也非什么高尔夫俱乐部副总。



    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最高只能判十五年?昨天有媒体对前晚江宁撞人惨案作出的这个推测,让很多网民和市民觉得不可理解。轻判一个如此残忍的人,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何在?快报记者昨天就此案咨询了多名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他们都认为,肇事驾驶员张明宝的行为不仅仅是交通肇事(逃逸),还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后面两项指控的最高刑罚都可达到死刑。民事赔偿部分,资深交警认为,张明宝和车主王云刚面临170万到220万元的巨额索赔。



  张明宝,男 出生于1966年4月,单位: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挂靠) 职务:项目经理(个体施工队负责人) 肇事状态:血液酒精含量是醉酒标准的近五倍



  而惨案也引起了人们对酒后驾车这一对社会和自己极不负责的恶习的反思,江苏警方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专项查禁行动。惨案似乎没有引起好酒司机的警醒,昨晚南京警方在查禁行动中,查获了大批酒后驾车者,其中还有一名公务员。



  他犯什么罪



  交通肇事+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



  “太让人震惊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政和多年从事刑事辩护工作,惨剧见得不计其数,但当他从快报上看到江宁车祸的报道后,还是忍不住一拳击在了桌子上,对张明宝醉酒驾车的行为表示了自己的愤怒。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贾政和说,一个人喝不喝酒、醉不醉酒,跟案件本身无关,肇事者都须承担完全责任。从目前警方的调查来看,张明宝对这起事故显然要负全部责任,其行为造成五死四伤惨剧,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没有任何疑义。但至于是否涉嫌其他罪名,则需要分析。



  贾政和表示,张明宝醉酒驾车撞上第一个人,可以认定其犯交通肇事罪。但在此之后,明知自己行为不受控制,仍以高速疯狂逃窜的方式,致使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在晚上8点20分左右,此时路上仍有很多行人及商贩,肇事者应当能够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在能够预见后果的情形下,撞倒一人后仍然不停车,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从而放任这种危险的存在,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构成要件。”因此,贾律师认为,张明宝的行为,应当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公诉,数罪并罚。



  对此,刑法学博士吴大伟则认为,从报道看,肇事者的行为,至少跟三个罪名有关:一个是交通肇事罪,一个是故意杀人罪,还有一个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次撞人应该是过失,交通肇事罪(逃逸)成立,”吴大伟说,之后的行为,从理论上来看,应该会有两种说法。一种倾向于故意杀人罪,这里的故意杀人应该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另外一种,则是倾向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吴大伟表示,实际上肇事者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也就是说同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取其重处罚便可。



  但两个罪名中,到底哪个是重罪呢?根据具体案情,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形成了两种可能。但不管哪种可能,肯定都是与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昨天有很多网民在网上发表了各种看法,尽管大家一致认为张明宝民愤极大,但鉴于其属于交通肇事的行为,主观上可能并无杀人的故意。因此,网友们认为他最多可能就是坐几年牢了事。但贾政和和吴大伟均表示了不同的观点。



  贾政和介绍,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罪,显然最多只能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按照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张明宝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数罪并罚的话,最高量刑完全可以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吴大伟说,按照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江宁的事故情况来看,张明宝的行为不符合情节较轻的情况,因此,如果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予以数罪并罚的话,量刑也不会轻,最高也能够达到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后果。



  但吴大伟说,这些谈论都是理论上的,实践中,法官还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



    最高不排除被判死刑



  将会怎么判



  贾政和表示,按照目前警方调查的情况,苏ATH900别克君越的车主,应该为王云刚。



  但王云刚却表示,他实际上在去年就已经将该车卖给了张明宝。也就是说,肇事人和车主不是同一个人,但双方并没有进行车主的变更登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汽车等物的变更过户手续,应该到相关部门予以登记变更。车主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本案中,如果王云刚所说属实的话,其车主身份仅仅是名义上的车主,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支配人是肇事的驾驶员。



  因此,贾政和认为,民事责任应由肇事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而名义车主王云刚则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王云刚的说法只是一面之词,并无其它旁证予以佐证。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车主和实际驾车人,王云刚和张明宝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向两人或者两人中的任何一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请求。



  五死四伤,民事索赔得赔多少?据交管局事故科处理事故的一位资深民警介绍,交通肇事受害人的索赔标准不是很统一,不同的受害人索赔金额都不相同。



  他说,按照目前通行的标准,死亡事故的受害人,如果驾车人员全责的话,通常赔偿额都在30万至40万元。



  “受伤的人的情况更复杂,就看其治疗过程中的花费,以及是否留下后遗症,数额差距较大。”



  他介绍,但就五名死者来说,再加上其中一人为孕妇,索赔额相对要高一点,这么粗略算下来,赔偿额应该在170万至220万元。



  法律界人士表示,受害人可直接向张明宝和王云刚索赔,王云刚的损失,则可通过另外的程序向张明宝追偿。



  仅死亡赔偿就200万左右 车主须担责



  要赔多少钱



  “酒后驾车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免赔条款,这是保险行业的通用惯例,也是明确写在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昨天,人保公司的一位理赔专家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张明宝醉酒驾车酿成的这一特大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赔偿。



  据悉,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的惯例,保险合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保险合同,即不限定驾驶人的,事发后,不管是谁驾驶的车子,保险公司都将会将理赔款支付给投保人;另外一种是限定驾驶人的,这种保险合同通常会做出规定,如果是限定的驾驶人驾车出险,按照正常手续理赔;如果是限定的驾驶人以外的驾驶人驾车出险,则按照一定的打折比例予以理赔。但不管是哪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于酒后驾车、车辆过检、无照驾车等情况,都在保险合同中作为免责条款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在张明宝酿出的事故中,不管保险人是谁,只要实际的驾驶人是醉酒开车,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19: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惨呀,惨呀。。 [s:273]  [s:273]  [s:273]
发表于 2009-7-14 19: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就应该判死刑加高额赔偿!看那个车主还敢不敢说,不就是赔点钱吗,反正他(肇事者)有的是钱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19: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就是,枪毙,害死好多人哟。 [s:273]  [s:273]
     
发表于 2009-7-14 20: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应该杀
     
发表于 2009-7-14 20: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觉得对这样的人凌迟最合适
发表于 2009-7-14 20: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惨啊,,惨啊

有图片没得哦?////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20: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有图片,但容易反胃的朋友还是别进得好。。

http://www.cqtn.cn/read.php?tid-40104.html
     
发表于 2009-7-14 20: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这种人应该算是故意杀人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20: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