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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利用扒手害怕报警的心理多要钱,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晚报讯 朋友被扒手扒走2800元,张某得知后找到扒手,硬要扒手还回6000元,结果自己把自己笼起了。昨天,潼南县检察院透露,因“热心人”张某涉嫌敲诈勒索,他们目前正准备对其审查起诉。
据承办检察官称,今年6月4日,潼南人欧先生在该县安居镇买鱼,因当天赶集,他被扒手扒窃了2800元。欧先生找到朋友张某,要他帮忙找一下扒他钱的人。
“朋友的事就是我的事”,张某很热心,一口应承下来。6月7日,又是赶场天,他独自在街上转,寻找扒手。转了两圈后,张某发现4个扒手,于是给朋友欧先生打电话。欧先生带着人赶到镇上,把扒手中的3人抓住。
扒手很心虚,当欧先生问是不是他们偷了他的钱时,3人没回答,只是说愿意退钱,“千万不要把我们送到派出所去”。
扒手刘某称,张某先开口让他们还8000元,后来又降了2000元,只要6000元。他们同意后,张某把他们几个带到馆子去吃饭,目的是让他们打电话筹钱。
当天中午,扒手的家人带着6000元钱赶到潼南县小渡宾馆。当张某刚把钱放进包里,警察就破门而入,将他抓获。
检察官称,张某等人将扒手抓获后,完全可以要回朋友欧先生的2800元钱,将扒手交给警方处理。然而,张某没有这样做,而是利用扒手害怕进派出所的心理,要求对方交出远远超过扒窃金额的钱,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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