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楼主: Carlellen
收起左侧

[生活] 就看被不被处理了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懒虫 发表于 2017-10-25 21:47
发帖者不承认这事,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发帖者本人所为,你没有证据,你说你这算不算捏造事实。

真正发帖者是谁啊?就说实名制好啊!就怕说得的人不认账!就举报了这个用户。兄弟,你的逻辑真是强大。你慢慢玩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5 21: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Carlellen 发表于 2017-10-25 21:54
真正发帖者是谁啊?就说实名制好啊!就怕说得的人不认账!就举报了这个用户。兄弟,你的逻辑真是强大。你 ...

网络账号就不会给盗了?还有网络帖文不可以修改了,还有图片不可以作假PS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21: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liuguo0234 发表于 2017-10-25 21:48
就看你们吵架了,如果人在车上也要贴单,是有点过分了

有些路怒症是会吵起来,因为他只存在于自己的世界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5 22: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Carlellen 发表于 2017-10-25 16:29
人生如戏,这几句台词是对你自己说才对。我爱我的潼南老家,容不得嚣张的坏人污染环境。

楼主,你怎么还改网名了,我没看错的话你的网名以前是个电话号码的。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22: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懒虫 发表于 2017-10-25 21:47
发帖者不承认这事,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发帖者本人所为,你没有证据,你说你这算不算捏造事实。

当然不算啊,我企图了谁!捏造了谁!实名制就是为了让这些说了话不认账的人显露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22: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工程师1 发表于 2017-10-25 22:01
楼主,你怎么还改网名了,我没看错的话你的网名以前是个电话号码的。呵呵

是啊,就怕你们打过来骂人啊!我是真怕!只有认怂啊!不然还能一脚怼上去啊?这样得不偿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5 22: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呵呵!别把每个人都想的那么坏,人有时候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发下牢骚,发泄一下心中的情绪这个都很正常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22: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懒虫 发表于 2017-10-25 21:58
网络账号就不会给盗了?还有网络帖文不可以修改了,还有图片不可以作假PS了,

谢谢你指出一条辩解开脱的明路啊!看来你对这类不认账的事得心应手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22: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工程师1 发表于 2017-10-25 22:09
呵呵!别把每个人都想的那么坏,人有时候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发下牢骚,发泄一下心中的情绪这个都很正常的。 ...

是可以发泄,在家里打滚就行!只是有一个希冀,不要损害公共利益,遵守属于大家的利益。开车实线不加塞等等。车不乱停等等!毕竟违规了就是违规了,还在论坛里公开辱骂,如果这还不算!还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这些都是一个人的德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5 22: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Carlellen 发表于 2017-10-25 22:09
谢谢你指出一条辩解开脱的明路啊!看来你对这类不认账的事得心应手嘛!

我的意思主要是想告诉你,法律是讲证据,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应该依法依规处理,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要提供证据链来补充,单一证据起不了作用。

点评

当事人会自己承认的,这就是证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0-26 09: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