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5075|回复: 3
收起左侧

[社会] 地域差异不应成为“偷香蕉”的理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2 09: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http://new.qq.com/cmsn/20180501/20180501005037.html

谢孟昆 时评作者
  4月28日起,3段有关游客偷香蕉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29日,游客发布长篇微博称自己受到伤害,并尝试解释自己的行为,并在文中指出:“第一次见到也很是新奇,以为是野生的就摘了一串,以为像北方那样道路边上的野果子是可以供人们随便摘取的。”(4月30日《重庆晚报》)
  从3段视频中可以看出游客偷取的香蕉不在少数,而且都是尚未成熟的青涩香蕉,这与北方“随便摘取”野果子的行为可是完全不同。在视频中还可以看到游客行为语言粗俗,偷取香蕉之后不仅没有表现出丝毫悔意,甚至还拿工具威胁当地居民,这种行为不仅不符合社会公德,更加剧了双方的矛盾,与所谓的“随便摘取”果实行为更是大相径庭。
  诚然,南北方人在生活行事很多方面存在差异,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在北方,确实存在不少随意摘取果实的行为,但是这真的可以成为游客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吗?在我看来,以地方差异而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来辩解是不合适的。
  如果说南北方的地域差异很大,那么国内外的差异会更大。在中国,自家酿酒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在国内不少地区的人会自己酿酒,如桂花酒、米酒、樱桃酒等,来供日常饮用。这种行为不论男女老少,只要有能力就可以酿酒。但是在国外,情况就不一样了:在日本,私自酿酒违法,只要是酒精度高于0.9 哪怕是自己饮用也需要持证。如果去到了日本,自己私自酿酒饮用,同样会被处罚,如果还在法庭上还为自己辩解“在我们国家就不会受到处罚”似乎就有些可笑了。
  北方类似于“随便摘取”果实的事件并不少见,2017年7月,山东淄博人民公园枣树结了果,被许多游客摘取,公园方并没有对摘取果实的游客作出处罚,但是网友的评论沸沸扬扬,一致认为游客不应当随意摘取果实。“随便摘取”果实的行为在北方存在不假,但不能因为存在就让其合理,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这种行为仍旧归纳到“偷”的范围之内。在北方,尤其是地广人稀的环境中,没办法做到全面监管,随便摘取果实的数量不多,仅是九牛一毛,所以事情就会显得无不足道,但是并不能掩盖“随便摘取”果实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行为。本来就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不能因为地域的变化而使其合理化,以错误的理论去论证自己的观点得到的结果一定是错误的。
  倘若偷香蕉的游客不是站在自己的“地域差异”方面去考虑问题,而是站在法律角度,事情就会大不一样。而当今社会中,为了使得大家的“地域差异”得到约束与控制,一些原先不必要的法律条文就会产生。越来越多“原本可以”的行为都逐渐被列入了违法的行列,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试图用规章制度来解决问题,减少“法律擦边球”,给“地域差异”带来的纠纷一个明确的解释,给社会一个评判标准。如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法律条文都因为近些年来的实际情况而做出了调整,由自由燃放烟花爆竹转为各地政府监管燃放。
  美国的法律都很好地解决了地域差异所带来的问题:每个州都会有自己相应的法律,在哪个州犯了法,就按照哪一州的法律来执行。中国各地市的管理条文发挥着类似的作用,在面对社会问题时,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考虑法律层面所带来的后果,而一些可有可无的“地域差异”则会被抛弃。
  偷香蕉是法律问题。偷香蕉不存在地域差异。偷香蕉就是偷香蕉,地域差异不会因此背锅。

发表于 2018-5-2 09: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偷就是偷,抢就是抢,不要为不当占有找托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2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上他lp,然后说以为是站街的,随便给个2-30{:mocs_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3 19: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差不多有一年的事情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