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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1 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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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网友,你好!
潼南铜新花园小区木桥于2012年12月30日投入使用(按铜新花园小区一期业主接房时间)。2018年2月2日,小区物业潼南元晨物业向区潼南国土局及街道报告,铜新花园小区木桥经多年使用,出现严重破烂,给小区业主出行及小孩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区国土局和桂林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立即与物业一道进行了现场勘察,一致认为铜新花园木桥严重破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3]871号)第一项第5款“楼地板.扶梯跳板断裂,公共阳台.晒台.平台.扶梯等各种扶手栏杆松动.损坏”、第一项第10款“经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确认的其他物业共有部分和共有设施设备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之规定,可以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整改,以确保业主安全。区国土局和桂林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认为符合文件规定,可以采用紧急程序整修该桥。同时督促物业在整改前停止使用木桥及设立警示标志。
三.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
1.报告。发生上述规定的情形时,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将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立即将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确认。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报告后,应实地查勘现场,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立即出具证明。
3.申请。经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确认证明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立即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单位申请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4.资金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期间,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于24小时内划转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立即划转资金。
5.抢修。提出申请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立即进行抢修并公示。
6.代为抢修。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未按规定实施抢修的,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代修,抢修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7.公示。抢修完成后,抢修单位应在抢修完成后15日内公示抢修相关费用:
(1) 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
(2) 维修费用清单,票据;
(3) 维修费用分担明细表;
(4) 其他相关资料。
四.铜新花园小区木桥维修整改已走程序
1.2018年2月8日,铜新花园小区物业(元晨物业)到区国土局及桂林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2018年3月5日,铜新花园小区物业将紧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维修小区木桥在小区公示栏公告。
3.2018年4月8日,铜新花园小区物业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公告于在小区公示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最终施工价格由有资质的工程评审中介机构认定。在公示期间相关部门没接到任何业主的投诉电话。如在公示期间相关部门未接到业主的投诉电话。
4.2018年4月12日,铜新花园木桥维修工程开始施工,截止5月6日,主体已改造完毕,剩余栏杆未完工。在施工期间,未接到任何业主的投诉电话。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我局会同街道、社区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程序的宣传解释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负责,保修期内开发企业负责、保修期外业主负责的原则合法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强化使用程序。我局和街道一道加强使用程序的监管,让业主更多的参与,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工程结束后,由街道社区组织业主代表验收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评审公司对该工程的价格进行结算评审。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算金额进行分摊且公示3-5日。然后潼南区国土房管局在相关部门审定后进行工程拨款。
重庆市潼南区国土房管局
2018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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