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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20: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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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成都
引用第13楼jiangyanxin3于2009-10-08 20:13发表的 :
短痛一阵,长痛一生!(不过我的初衷不是鼓励分开),若的确无法消除,则考虑。此为下下之策。楼上朋友讲得好,看什么事情导致和引起。他人意见仅供参考,最关键还是当事人双方之中的一方怎么拿捏。总之这种事情不能免强,任何一方委屈求全都是对本人和另一方的伤害。楼主的“因为一些事”,所以可想不是一件事就直接导致要分开的地步。可能是一系列事情,那本人私下觉得可能原本就有一些事情早已打下埋伏了,只是没有引爆而已。 对头,我想lz如果是想要征询意见,还是把事情说清楚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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